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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情况
2024年5月,某机械公司设备维修员周某,在厂区仓库进行电焊切割作业时,未办理动火审批、未清理周边易燃物、未配备灭火器材,焊渣引燃海绵与包装材料,引发重大火灾。事故造成厂房整体坍塌,直接经济损失430余万元,无人员伤亡。案发后,周某委托重大责任事故罪律师为其辩护。
辩护过程
重大责任事故罪律师提出:一是周某系初犯,火灾发生后积极参与灭火,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二是公司未建立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存在管理疏漏,可减轻被告人责任;三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公司部分损失,悔罪态度良好。法院采纳重大责任事故罪律师全部辩护意见,对周某从宽处罚。
判决结果
周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
案例评析
本案系典型动火作业违章事故,2023-2025年司法实践明确,未审批动火、无防护作业引发火灾,直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律师通过论证企业管理过错、积极赔偿、坦白等情节,成功争取缓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现场监护、易燃物清理制度,从源头防范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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