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财闻)
保险不是“万能”的,消费者需了解保障边界,避免理赔纠纷。
据大地保险大连分公司官微发布的“以案说险”,张先生驾车不慎与李先生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李先生车辆严重损坏。经交警认定,张先生负全责。李先生觉得车辆修好了也是“事故车”,以后卖车肯定会贬值,认为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应由责任方保险公司承担,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车辆贬值费用,但保险公司在审核后,拒绝了李先生提出的诉求。
这让李先生感到困惑:事故车贬值是肯定的,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偿这项损失呢?
这源于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保险条款和法律法规两个角度分析来看:
(一)保险条款的保障范围限制
在财产保险中,车辆保险(如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主要覆盖直接损失,包括三者车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如车辆维修费)。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下列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 因市场价格交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2. 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4.车轮单独损失,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加设备的损失;
5.非全车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
(二)法律法规的依据
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保险不是“万能”的,消费者需了解保障边界,避免理赔纠纷。以下是几点风险提示:
1.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在购买车险时,务必详细阅读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部分。可以详细询问保险公司:哪些损失不赔?
2.事故后及时沟通
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和交警,明确责任和赔偿范围。
3.法律途径
如果遇到类似索赔纠纷,消费者可保留事故证据,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