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最讨厌三种人:打小孩的成年人,打女人的男人,打老人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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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日刷到平顶山15岁女孩被一群人围殴的新闻,只觉得一股恶气堵在胸口,吐不出来,咽不下去。我做了二十多年刑事辩护律师,见过穷凶极恶的亡命徒,见过机关算尽的诈骗犯,唯独见了这种对着半大孩子拳打脚踢的货色,连多看一眼都觉得脏了眼睛。
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世人,然而我还是不够坏,竟想不到有人能卑劣到这般地步。我向来以为,所谓江湖气,是路见不平的仗义,是遇强不弱的骨气,是护着身边人的底气。不曾想如今的某些“好汉”,本事没长多少,欺软怕硬的功夫倒是练得炉火纯青。七八个人围着一个15岁的小姑娘,扇耳光、拽头发、拳打脚踢,倒像是在演什么英雄大戏,生怕少出一拳,就失了自己“大哥”的体面。更可笑的是,打完了还要拍个视频四处传播,生怕全天下不知道自己的“能耐”,活像主动给公安递上了全套作案证据。我办案这么多年,没见过这么蠢的罪犯——自己把作案过程、参与人员拍得明明白白,连警察叔叔取证的功夫都省了,属实是“业界良心”。
总有人爱说风凉话,“一个巴掌拍不响”“她肯定也有问题”。我倒要问问,就算她有天大的不是,你一群身强力壮的人,就有资格对她拳打脚踢?法律给了你拳头,是让你抵御侵害、保护自己,不是让你欺负弱小的。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人,平日里见了真正的硬茬,头缩得比乌龟还快,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一见了柔弱的女性、未成年的孩子,倒像是突然长了三头六臂,拳头硬得能砸开钢板,嗓门大得能震破屋顶。这算哪门子本事?不过是跳蚤专挑皮薄的地方下口,疯狗专挑落单的人下嘴,说到底,就是骨子里的懦弱。
尤其是打女人这件事,我向来是深恶痛绝。我从不主张什么“女人是弱势群体,碰不得”,但我必须说,在绝对的体力差距面前,绝大多数女性面对男性的暴力,根本没有还手之力。你一个大男人,用天生的体力优势,去殴打一个体力远不如你的人,就像成年人抢三岁小孩的糖,还沾沾自喜以为自己赢了,天底下还有比这更不要脸的事吗?你今天敢对着一个陌生女孩挥拳头,明天就敢对着自己的老婆孩子动手,这种把暴力当荣耀的人,骨子里就是个没长大的巨婴,是个只会欺软怕硬的懦夫。
骂也骂了,作为一个干了二十多年的刑辩律师,总得给这些“好汉”们普普法,让他们知道,自己这一顿拳头,到底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别以为自己年纪小,或是没把人打成重伤,就可以逍遥法外,法律的笼子,早就给你们量身定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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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最直接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最高可判死刑。别以为扇几个耳光、踹几脚没事,耳膜穿孔、鼻骨粉碎性骨折、内脏挫伤,这些都能轻轻松松构成轻伤。只要伤情鉴定一出来,你这牢饭就算是吃上了,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其次,就算没构成轻伤,也别高兴得太早,还有个专门管这类事的罪名,叫寻衅滋事罪。刑法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什么叫“情节恶劣”?你一群人围殴未成年人,你多次殴打他人,你持械施暴,你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你把打人视频全网传播引发恶劣社会影响,这些全都是板上钉钉的“情节恶劣”。换句话说,哪怕你没把人打成轻伤,就凭你七八个人围殴一个15岁女孩,还拍视频四处炫耀,就足够给你定个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的牢饭,管够。
再者,如果围殴过程中,还有扒衣服、拍私密照、当众辱骂侮辱的行为,那还可能构成强制侮辱罪。这个罪更重,基础刑期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的,最高能判到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别拿“我未成年”当免罪金牌。我见过太多施暴的小孩,张嘴就是“我未满16,你能把我怎么样”,倒像是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当成了自己为非作歹的护身符。我今天就把话放在这里: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必须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照样要负刑事责任;就算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孩子,真要是把人打成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照样要坐牢。法律给未成年人的是改过自新的机会,不是让你肆意施暴的挡箭牌。
还有那些举着手机拍视频、在一旁叫好助威的看客们,别以为自己没动手就没事。法律上有个词叫“共同犯罪”,你站在那里给施暴者助威、望风,甚至帮忙拍视频造势,就相当于给施暴者递了刀子,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照样要跟着一起定罪判刑。一百年前鲁迅先生骂过的看客,如今还在,只是当年的看客围着看砍头,如今的看客举着手机看围殴,一样的麻木,一样的冷血,也一样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我向来以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从来不是看高楼建得多高,不是看GDP涨得多快,而是看这个社会对弱者的态度,看这个社会能不能容得下一个女孩安心走在路上,不被人围堵,不被人拳打脚踢。
那些动辄对女人挥拳头的人,那些把欺凌当荣耀的人,那些把别人的苦难当热闹看的人,终究会被法律收拾,被社会唾弃。毕竟,拳头赢不来尊重,只能换来牢狱之灾;暴力换不来体面,只能暴露你骨子里的懦弱。
最后送给这些施暴者一句话:今天你对着一个小姑娘挥出的拳头,明天就会变成铐住你双手的手铐。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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