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涉“立法委员”任内诈领助理费案,一审被依贪污罪判有期徒刑7年4月,二审16日宣判大逆转,改判高贪污罪无罪,高已依法向“内政部”申请复职。这个改判结果,也等同是让高虹安满血复活,更为2026蓝白合注入一股强心针,而高有望成为白营最强母鸡。
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内,涉嫌浮报助理酬金、加班费诈领公款,一审认定高触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及《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2罪,从重依职务诈欺贪污罪,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案经高上诉后,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改判高贪污罪无罪,仅依《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高虹安二审大逆转无疑是对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协商2026地方选举的蓝白阵营注入一股强心针,在中国国民党主席郑丽文日前表态“现任优先提名”的基调下,高将成为2026新竹市的蓝白“共主”,况且以高在大罢免获得逾12.4万张不同意票的气势,竞选新竹市长连任应无人能敌。
但高虹安也不是可以从此高枕无忧,因“高检署”已表态将研议上诉,也让高案未来有三种可能结果。第一是“高检署”若最后放弃上诉,则高案在二审就已判决确定;第二是若“高检署”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则高案将终结审理,全案确定。
比较棘手的是第三种状况,若“高检署”上诉后被“最高法院”发回更审,一旦高院再次改判高贪污罪有罪,不管刑期如何,高就算连任成功也得再次面临被停职的处分。但因更审通常需要至少1年到2年或甚至更久的时间,因此应不至于影响高虹安竞选连任,只是若高案进入更审程序,高若顺利连任成功,第2任期能否做完则将存有变数。
另一变数则是高虹安被旅美教授陈时奋自诉的诬告案,该案起因是2022年新竹市长选举期间,陈PO文指称高“论文抄袭”,高不满对陈提出妨害名誉告诉,但陈获不起诉处分后,反对高提起诬告自诉,一审在2024年8月判决高有期徒刑10个月,高上诉后,二审在今年7月改判高有期徒刑6个月,高不服再上诉,目前由“最高法院”审理中。
根据《刑法》第41条第1项规定,犯最重本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受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宣告,才可以易科罚金。但诬告罪为最重本刑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高虹安虽然二审获判有期徒刑6个月,仍不得易科罚金。
“最高法院”最后若仍判决高虹安诬告有罪,不管刑期如何,高只能向检察官申请服社会劳动服务役,若未获准,就得入监服刑。但依照过去法界实务经验来看,检察官原则上多会同意让符合条件者以服社会劳动的方式来执行,执行方式则为每周上班日5天,每天6个小时,1年内必须完成。
由此看来,除非高虹安这2件官司都有极端状况发生,包括更审贪污罪再次改判有罪且在1年内三审定谳,或因诬告罪入监服刑且错过登记参选日期,否则都不会影响高竞选连任的资格。因此高虹安这次等同是满血复活,不但为2026蓝白合注入一股强心针,也有望成为除了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与现任主席黄国昌之外,白营最强的母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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