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
在对烟花爆竹重点管控区域
安全专项检查中
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据了解,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日前秀英警方联合秀英区石山镇政府和综合执法局,对烟花爆竹重点管控区域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石山镇安仁墟上街某处一无人居住的老宅内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现场烟花爆竹随意堆积摆放,无任何消防设施,安全隐患较突出。经清点,共查获非法存储的各类烟花爆竹53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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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警方核查,王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存储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严重安全风险,被秀英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秀英警方提醒:
1.购买烟花爆竹请选择合法零售点,不买来历不明的产品。
2.运输烟花爆竹须具备相应资质和许可手续,严禁非法运输。
3.家中存放烟花爆竹应远离火源、电源,避免大量囤积。
4.燃放请遵守当地规定,选择安全场地,远离易燃物和人员密集场所。
5.鼓励群众举报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
海口市防安委办重要提醒
烟花爆竹“五个严禁”“三个务必”
五个严禁:
一、严禁“下店上宅”。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杜绝“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商住混用情况,防止火情蔓延威胁居住人员安全。
二、严禁超量储存。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储存,不得超限量、超范围存放,避免因储存过多增加燃爆风险。
三、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所有烟花爆竹必须在许可经营场所内规范摆放,严禁占道经营、店外堆货或沿街兜售,防止产品被碰撞、引燃,同时避免阻碍应急疏散通道。
四、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零售点周边100米范围内为安全禁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范围内燃放或试放烟花爆竹,防止引燃店内货品引发事故。
五、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本地禁放、限放规定,禁放区域以及商场、车站、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禁止燃放,维护公共安全。
三个务必:
一、务必专人现场盯守。零售点需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经营过程安全有序。
二、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合理控制进入零售点的人员数量,避免人员过多导致拥挤、碰撞等意外情况,尤其要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储存区域。
三、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在零售点显著位置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提醒经营者和消费者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海口应急
编辑:李昊奇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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