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3日讯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亲朋聚会日渐增多,席间小酌本是人之常情,但酒后驾驶必须坚决抵制,莫让酒驾辜负团圆期盼。春节不打烊,邹平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为警示广大驾驶员,将曝光部分典型案例,希望通过这些真实案例,让大家深刻认识到酒醉驾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026年2月19日15时30分许,杨某歌驾驶机动车牌号为鲁M98****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邹平市孙镇于何村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执勤民警将驾驶人带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进行待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2026年2月19日21时26分,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邹平市西二路与支十四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执勤民警将王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样本进行待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2026年2月20日15时48分,王某宗驾驶牌号为鲁M6****的普通摩托车行至邹平市月河一路东石村对面路段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温馨提示:哪怕只喝一点点,只要达到酒驾标准,就会被依法查处。中午喝酒、下午开车,同样属于酒驾。
闪电新闻记者 吕敏 滨州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