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玉渊谭天发布重磅解读,在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关键裁决后,美方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对华加征的多项关税,已具备自动取消的法律前提。这不仅是美国内部司法对行政权力的一次纠偏,更是中美贸易摩擦中,一次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法理转折。
回顾过去一年多的贸易动作,美方对华加征的IEEPA相关关税主要分为两大块。其一为打着“打击芬太尼”旗号实施的芬太尼关税,当前对中国相关商品执行10%税率;其二是所谓“对等关税”,目前实际落地10%税率,另有24%税率处于暂缓执行状态。这两部分关税,全部依托IEEPA法案强行推出,本身就存在明显的法律争议。
按照美国自身发布的行政令,这类依托IEEPA实施的关税措施,本就标注了将“尽快终止征收”。而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相当于从根本上否定了行政部门凭借IEEPA单边加征关税的权力,明确征税权归属国会,行政机构无权越权行事。判决生效后,美方依据判决发布的关税取消行政命令,理应覆盖中美贸易中的对应条款。
从法理逻辑来看,此次裁决彻底堵死了美方滥用IEEPA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路径。该法案初衷是应对国家紧急状态、实施金融与资产管制,并非用于征收商品关税。美方过去将其作为对华加税工具,本质上是权力越界与规则滥用。
对中美经贸而言,若IEEPA关税如期自动取消,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双边贸易成本,减轻中国出口企业负担,同时也让美国进口商与消费者摆脱不必要的加价压力,对稳定全球供应链具有积极意义。
但我们也应保持理性,此次涉及的仅为IEEPA框架下的关税,301关税等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依然存在,美国贸易保护的整体思路尚未根本转变。
司法判决已落槌,政策落地看行动。美方唯有尊重判决、信守承诺,如期取消对华IEEPA关税,才是遵循法治、回归理性的选择,也才能为中美经贸关系的缓和,打下真实可信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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