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太难受,我撑不住了,减一次吧!”如果抗癌中化疗无法避免,那能否减少次数让痛苦快些结束?“化疗,究竟做多少次是正确的”?
近几年,很多患者陷入“多做一次更保险”“难受就停”的误区,殊不知,化疗次数过多容易引发严重不良反应,过少则可能导致肿瘤复发。今天我将一次性讲清其中关键,愿每一位患者都能理性看待化疗,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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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次数没有统一标准,核心取决于肿瘤类型、分期及治疗目标。研究指出,常见实体瘤如非小细胞肺癌术后辅助化疗标准为4-6周期,而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一线治疗需6-8周期R-CHOP方案。早期癌症辅助化疗以4-6周期为主,旨在清除微转移灶,中晚期姑息化疗则需根据疗效动态调整。
而关于停药时机,并非“难受就停”,也不是“做完固定次数就停”,需要综合疗效、耐受性双重评估。研究显示,76.3%的患者可耐受标准疗程,若出现3级以上骨髓抑制、严重肝肾功能损伤等不可耐受毒性,要立即暂停并调整方案。而若化疗2-3周期后,影像学评估显示肿瘤进展,继续原方案已无意义,需要及时更换治疗方案,避免无效治疗增加身体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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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精准医疗发展,ctDNA检测可辅助判断停药时机,术后ctDNA阴性患者可考虑减免部分疗程,这一理念也已被我国最新临床研究认可。
化疗是一把“双刃剑”,规范把控次数与停药时机,才能最大化发挥疗效、降低伤害,愿每一位患者都能在专业指导下,科学应对化疗,坚定康复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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