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两名初中女生扶起摔倒老人,反被以 “受惊吓” 为由索赔 22 万元的事件,如同一记重锤,敲在了社会良知的心上。监控清晰显示双方无物理接触,老人实际医疗费仅两万余元,十倍于实际损失的索赔金额,与少年纯粹的善意形成刺眼对比。这起尚未宣判的纠纷,不仅关乎两个家庭的命运,更考验着中国社会的道义坚守与法治温度。面对 “扶人反被讹” 的现实困境,我们必须高举法治利剑,打击恶意索赔,筑牢社会道义的根基,让行善者无惧,让讹诈者止步。
社会道义是民族精神的基石,而少年的善意则是文明传承的火种。从孩童时代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就被写入课本,融入血脉。两名女生在看到老人摔倒后,即便短暂犹豫仍选择上前搀扶,这正是社会道义在青少年身上的自然流露。然而,这份本应被点赞的善举,却可能换来巨额赔偿的诉求,这种反差不仅让涉事女孩变得郁郁寡欢、自我怀疑,更会在无数青少年心中埋下 “行善有风险” 的种子。当课本里的道德准则与现实中的利益博弈激烈碰撞,若正义不能及时撑腰,善意就会逐渐枯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堤坝便会轰然坍塌。守护少年的善意,就是守护社会的未来,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最基本道义。
打击恶意索赔,法治是最坚实的屏障,《民法典》中的 “好人条款” 早已为行善者筑牢了法律防线。针对紧急救助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中国人大网。这一条款的立法初衷,就是为了打消人们 “扶不扶” 的顾虑,不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最高检。在莆田这起事件中,女生的搀扶行为属于典型的自愿救助,即便老人有额外损害,也不应由救助者担责。更值得警惕的是,老人家属在实际医疗费仅两万余元的情况下,索要 22 万元赔偿,其中包含大额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种远超合理范围的 “狮子大张口”,已然涉嫌恶意索赔。司法机关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区分交通违规与善意救助,坚决遏制这种借 “维权” 之名行讹诈之实的行为。
厘清责任边界,是坚守道义的关键,绝不能将 “违规骑行” 与 “善意救助” 混为一谈。本案中,交警认定女生承担次要责任,依据的是其未满 16 周岁违规骑电动车、转弯未减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而非扶人这一善举。这种责任划分在程序上虽有依据,却容易让公众产生 “行善受罚” 的误解。我们必须明确: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理应接受交通法规的教育与处罚,但这与救助行为无关;善意救助的初心,不能被交通违法的责任所掩盖。无接触事故的责任认定,必须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为核心,不能以 “惊吓”“视觉压迫” 等模糊理由扩大归责范围。法院在审理时,应独立审查证据,剥离善举与违规的关联,让法律的惩戒指向违法行为,让法律的温暖呵护善意初心。
坚守社会道义,打击恶意索赔,需要司法引领、制度保障与全民践行形成合力。司法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秉持 “法理情” 相统一的原则,不仅要作出公正的裁判,更要通过裁判文书释法明理,明确传递 “鼓励行善、严惩讹诈” 的价值导向。同时,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恶意索赔的惩戒机制,对虚构事实、夸大损失的讹诈者,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让讹诈者付出沉重代价。此外,社会各界要凝聚共识,媒体要加强正能量宣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学校和家庭要强化道德教育,让 “行善光荣” 成为社会共识。唯有如此,才能彻底铲除恶意索赔滋生的土壤,让道义之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初中女生扶人被索赔的事件,是对社会道义的一次考验,更是完善法治、重塑信任的契机。2026 年 2 月 26 日的庭审,不仅关乎两个孩子的清白,更关乎整个社会的价值走向。我们坚信,法律会为善意撑腰,正义会战胜讹诈。让我们以法治为剑,斩断恶意索赔的魔爪;以道义为帆,护航善意前行的脚步。唯有坚守最基本的社会道义,让行善者有底气,让讹诈者无机可乘,才能让 “扶不扶” 不再成为难题,让人与人之间充满信任与温暖,让文明之花在中华大地永续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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