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是我和皇姑的“分手1001次”。
第1000次是上周早高峰,堵在华山路上的时候下的决心:搬,立刻搬,马上搬!
第1001次是昨晚,凌晨两点,手边是楼下烧烤摊送来的烤串啤酒,它们还冒着热气——和我三十年前复习时攥着的那串,是同一个味道。
你看,我又反悔了。
![]()
吵架:每天想搬走100次
人家买房子都是为了升值,我不一样,我是为了和皇姑较劲。
住在这里几十年,像是和一个老实人谈了一场马拉松式的恋爱。堵车、物业差、房子旧,都是我对老情人的抱怨。
可是,尽管我已经第100次闹分手,她只要深情地看我一眼——看一眼楼下新装的自动感应灯,看一眼小区翻新的路砖——我就会和她第101次和好。就这样,每天早上忿忿地想搬家,深夜回家又自动消气,循环往复几十年。
同事总不解,为什么守着老破小,不住大房子?我想了很久,却答不出来。
![]()
回头:身体比心更诚实
直到有一天晚上,我又去了“铁亭子”。熟悉的苍蝇馆子,熟悉的老味道。咬下第一口土豆片时,刚放学的孩子们像潮水般涌过。
迷彩校服,沉重的书包,脸上是写不完作业的愁苦和放学瞬间的雀跃。
我忽然噎住了——这不就是二十多年前的我吗?在这同一条街上,背着同样的书包,走向各自的未来。
鬼使神差地,吃完炸串,我去了隔壁的大学。
![]()
银杏树的叶子黄了又绿,我入学时就已陈旧的教学楼好像更旧了,却仍是我熟悉的样子。父亲曾说,他熟悉这里的每一块地砖。当年我不懂,现在我踩在上面,突然全懂了——我的脚,比我更记得来时的路。
在教室门口撞见了导师。他白发多了,看见我先是一愣,随即皱眉:“捣蛋鬼,你怎么又来了?说了多少次了我不爱吃鸡骨棒?”
我愣住,低头看手——塑料袋里,竟真的装着两份鸡骨棒。导师熟稔地接过,絮叨的声音逐渐和记忆中批改论文的声音重合。原来我的身体,一直比嘴更诚实。
也许就在那一刻我才发现:搬走,很容易。但要把这里从我的生命中剥离,却非常难——拔走一个人用了半生时间,和这片土地长在一起的神经与血脉,是一场自己对自己的凌迟。
![]()
北行的每一块砖,都有我的脚印。这里不是商业街,也不是生活区,而是我的一部分。
也许它陈旧、拥堵、嘈杂——看见这样的它,愤怒是真的;但如果抛弃它,不舍也是真的。
固执吗?也不是,只是我一直信它,会有未来!
![]()
等待:废墟上的那束光
其实,差一点儿我就彻底放弃了。因为这里,已经十几年没有“正经新房”了。市场好的那几年,因为学区,很多开发商把房子做成了“学区小户型”,房子不贵,学区也好,但是五十几平的两室一厅,怎么也不是“家”的理想模样。
![]()
后来,我少年时买海报、买铅笔橡皮的“北行大厅”,轰然倒塌。那天,我在废墟前站了很久,很久。我想,如果这里也盖成一个“学区小户型”,我就要彻底放弃了——因为这是北行最后一块“像样”的地了。
再后来,这里真的要盖房子了。原地竖起崭新的售楼处,低调的绿色围挡不知怎的却非常晃眼……
![]()
和解:第101次和好
再再后来,我就坐到了开盘现场。直到开始选房,我仍然不理解:这就买房子了?之前说没钱、说买房的都是傻子的我,去哪儿了?
然后,我好像突然就明白了。
![]()
多年前买的那套环境宜人的新房虽好,却没有“家”的味道。后来不买房,也不是因为我喜欢住老破小,而是因为我爱的地方,始终没有值得的“它”出现。
是的,我不是不想住新房子,不是不需要大房子,只是,我一直在等——在等待这个地方冲破陈旧的过往,带着我的记忆重获新生。
也许,所谓故乡,就是那个你每天骂它一百遍,却不允许别人说它一句不好的地方。
而所谓“家”,就是你的身体永远比你的心,更先认得路的地方。
就像此刻,我敲下这些字,手边是熟悉的烤串、麻辣烫,它们在凌晨两点还冒着热气,和我三十年前复习时攥着的,是同一个温度。
皇姑区啊,我们第101次和好了。
这一次,不走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