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阳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现将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6年1月31日,安阳市公安局治安专业行动队联合殷都分局在工作中查获许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清缴各类烟花爆竹210余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许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二:2026年2月8日,安阳市公安局治安专业行动队联合交警支队在工作中查获李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清缴各类烟花爆竹300余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三:2026年2月11日,安阳市公安局治安专业行动队联合安阳县局在工作中查获马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清缴各类烟花爆竹60余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马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四:2026年2月12日,安阳市公安局治安专业行动队联合安阳县局在工作中查获王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清缴各类烟花爆竹90余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王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五:2026年2月13日,安阳市公安局治安专业行动队联合龙安分局在工作中查获郭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清缴各类烟花爆竹600余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郭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六:2026年2月14日,安阳市公安局治安专业行动队联合安阳县局在工作中查获贠某、刘某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清缴各类烟花爆竹1600余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贠某、李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七:2026年2月16日,除夕夜当晚,文峰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李某、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目前,安阳市全域为禁放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立即拨打12345、12350、110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城市环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