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卖白菜》和《捡馒头的父亲》看莫言的文学水平
作者:颂明
如何评价莫言的文学水平,必须得用“美学”这把标尺来“衡量”莫言具体的某篇小说,才能够得出结论。
从美学角度看,好小说一般有三个基本标准:情节、形象和语言。
情节是小说中由人物行动与因果关系构成的事件序列,其合格标准为:因果自洽、顺势而为,无刻意雕琢痕迹。在推进中不断强化人物与主题。
形象:人物的真实性与典型性,立体鲜活、言行合一,无标签化强加。形象的核心是 “活人感”。好人物不是完美或善恶分明,而是 “立得住”:读者能预判他的选择,也能为他的选择触动。扁平、脸谱化、前后矛盾的人物,会从根本上瓦解小说的真实感。
语言:小说语言是叙事、描写、对话、心理活动的媒介,其基本标准为准确清晰,风格统一,简洁鲜明。尤其是人物语言要让人物自己说话而不能由作者替作品人物说话。
现在,让我们据此标准把《卖白菜》和《捡馒头的父亲》做简单比较。
网络上常有莫粉把这两篇作品当作“莫言代表作”而加以鼓吹。其实《捡馒头的父亲》绝无可能是莫言所作。这是一篇典型的学生作文。为什么是颂明反复指出这一点之后,莫粉还是要它当作“莫言名著”加以鼓吹呢?
我想可能是因为这篇《捡馒头的父亲》与选入教材的《卖白菜》在写作风格上高度相似——摆拍、煽情、人物标签化,强加主题。
《捡馒头的父亲》是为了表达“父爱的伟大”,《卖白菜》是未了表达“母爱的伟大”。这两篇作品中的“父亲”和“母亲”都是“道德上的完人,必须“催人泪下”。父亲因在校园捡馒头喂猪而不敢参加家长会,偷偷站在窗外,雪花落在他的身上,使他成了一尊雕像。“母亲”因为儿子算错帐多收了别人一毛钱而“平生第一次流下了眼泪”,几乎是“道德圣人”。
难道“我”读重点中学时,学校满地都是扔掉的馒头等着“父亲”来捡而被人嘲笑吗?
《卖白菜》为了让“母亲平生第一次流下了眼泪”,不惜把一颗从菜秧子起就受尽折磨,牛犊踩小孩踹,“我”用化肥腌根,最后长成包得最紧的一棵小个白菜,还被刁钻顾客剥了几层皮剩下了核,为了让我算错帐,母亲适时偏头痛。由于作品特意注明故事发生在”1967年”,而当时的白菜一般2分钱一斤,一棵只剩下核的白菜无论如何也卖不到1毛钱,“我”却多收了人家1毛钱。
两篇作品都同样留下了“硬伤”。
莫言作品的特点,用通俗的话说两篇作品都是为了突出主题而“不择手段”。
比如为了诋毁“30年”,只要敢说吃树叶、啃树皮、饿死人、村里一天抬出18俱饿殍,就必须是名著,就必须伟大——因为敢讲真话啊!
2026年2月1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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