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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春节期间我这来首都北京旅游的,就是为了给自己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是这照片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啊!”来自浙江的“小主”张某拿着自己在景点旅拍的照片忿忿说着。
春节假期,张女士约上好友来北京旅游,还提前在社交APP上做好了全套攻略,把和闺蜜的北京之行安排得明明白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小某书上种草的“景点旅拍”项目。根据双方沟通,确定由商家提供“格格装”与造型设计,同时随行安排资深摄影师全天全程跟拍,并精修照片25张。然而在一切安排妥当后,意外却出现了……
据张女士叙述,原先约定好两名摄影师实际只来了一人、广告中最吸引人的以古建筑为背景拍摄也没有实现、妆照效果与推广贴中差距甚远……这场她满心期待的景点旅拍项目,到头来只剩下一地鸡毛。张女士一气之下将商家告上了法院。
商家是否真的存在这些不诚信的行为呢?法官在了解案情的过程中,商家也满腹怨言,店员表示双方一直通过社交媒体沟通,就张女士主张的内容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此外,拍摄当天因景区内部临时管理,无法在约定地点进行拍摄,工作人员已就更换拍摄背景一事与张女士进行了及时沟通。得知张女士当天对拍摄结果不满意,也表示第二天能够重新拍摄,但因为张女士第二天有行程安排,最终没有重拍。双方似乎都在不断述说着自己的不满,承办的法官也犯了难。
本起纠纷的根本原因便是照片不够“美”,然而“美”便是各花入各眼,综合整个服务合同履行过程,双方并未签订书面的合同,关于合同的细节也确实并未明确,案件似乎进入僵局。但是结合本案案件标的仅为1588元,双方沟通过程中也多为情绪性发言,承办人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
经过与商家沟通,商家表示推广贴中确实存在部分夸大效果的宣传内容,愿意主动退还原告部分款项。承办人又主动与原告沟通,释明了诉讼风险,原告表示旅游本身是为了提供情绪价值,如今却舍本逐末,还是希望跟被告进行协商。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商家退还了部分服务费用,原告撤回了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当庭顺利调解成功。
法官提示,近年来,互联网兴起的旅拍为人们假期旅行增加了新的选项。以旅拍为内容的服务合同,商家、平台在宣传过程中应当避免误导消费者,消费者也应当尽量通过正规或合法渠道购买服务,避免遭受欺诈等不法侵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精神,积极沟通,妥当表达自身诉求。
同时,建议双方订立书面的服务合同,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具体细节,如摄影师人数、精修照片数量、拍摄景点范围等。发生争议时,应树立证据意识,理性维权,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并积极寻求第三方调解化解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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