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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十年代的中国,有这样一位女明星,她凭一副好嗓子红遍大江南北,成为无数人心中的白月光。
却最终沦为新中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临刑前的一声嘶吼,成了她留给世界最后的印记。
她叫程春莲,一个用才华登顶,却因贪婪堕落,最终被法律终结一生的悲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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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国家正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程春莲的行为,无疑是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
可面对铁证如山和法院判决,她依旧顽抗不认罪,这份倔强的背后藏着怎样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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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天赋红遍全国,倒卖石油赚巨款
没人能想到,这位后来响彻全国的“刘三姐”,出身于一个普通的贫困工人家庭。
程春莲的起点很低,年少时便要为生计奔波,可上天给了她一副得天独厚的好嗓子,还有一张清秀动人的脸庞,这成了她跳出底层最有力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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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着这份天赋,她刻苦练习唱歌,一步步从街头演唱走到专业舞台,最终凭借饰演“刘三姐”一角一炮而红。
成为那个年代最具影响力的女明星,红遍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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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红后的程春莲,彻底摆脱了往日的贫困,走到哪里都能收获鲜花和掌声,身边围绕着各种追捧和讨好。
那时候的她,是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明星,是电视里家喻户晓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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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日常出行,都能引来大批群众围观,风头无两。
可谁也没有察觉,这份突如其来的名利,正在悄悄腐蚀她的内心,让她渐渐忘了自己的初心,也一步步走向了法律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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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国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石油作为战略资源,管控十分严格,市面上石油紧缺,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面临“用油难”的问题。
已经习惯了众星捧月,奢靡生活的程春莲,看着身边有人靠着倒卖石油赚得盆满钵满,内心的贪婪被彻底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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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自己身为当红明星,人脉广阔,名气响亮,没必要再靠着唱歌赚钱,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大捞一笔。
凭借着自己的名气和积累的人脉,程春莲顺利搭上了一些手握权力的人,开始涉足石油倒卖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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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利用这些人的职权,违规获取石油指标,再高价转手卖出,短短几年时间,就赚得盆满钵满。
在那个万元户都凤毛麟角的年代,她的受贿总额高达七十六点六万,这是一笔足以让普通人疯狂的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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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这些钱维持着奢靡的生活,买豪宅,置家产,还通过酒色财气稳固自己的关系网。
以为这样就能高枕无忧,却不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更没料到这份贪婪,会直接把她从云端拽进地狱,而一封匿名举报信,彻底打破了她所有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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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冲昏头脑,倒卖石油沦为阶下囚
程春莲从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在她的认知里,自己是在“帮国家解决石油短缺的问题”,是有功之臣。
那些到手的钱,不过是自己应得的“辛苦费”“介绍费”,是合法的劳动所得。
她甚至直言,自己凭本事,凭人脉赚钱,没偷没抢,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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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扭曲的认知,让她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即便有人提醒她风险,她也不以为然,直到一封匿名举报信,打破了她所有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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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6月,黄石市检察院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署名“一群众”。
信中清晰地写明了程春莲倒卖石油,收受贿赂的交易时间、地点和对象,细节详实,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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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领导看到举报信后,当即批示立案侦查,调查组迅速行动。
很快就掌握了程春莲违法犯罪的关键证据,包括账目,转账记录和证人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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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同伙得知消息后,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打电话劝她出去躲躲风头。
可程春莲却依旧理直气壮,甚至要去县里找领导“理论”,她始终坚信自己没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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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依法对程春莲实施逮捕,在她家中搜出了27万元的存折和整整50万元的现金。
她起初还百般抵赖,否认自己的所有罪行,后来在证据面前,才勉强交代了部分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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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对剩下的赃款死活不肯透露下落,甚至在法庭上与公诉方“讨价还价”,只承认自己收了58万余元,试图减轻自己的罪责。
她的顽抗,终究改变不了法律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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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因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很快就成为全省受贿案的榜首,还被列入了全国六大经济犯罪案件,社会影响极大。
法院处理这起案件时格外慎重,特意召集了省、市法学专家一起开会研究。
从法律条款到犯罪事实,反复论证,层层核查,确保判决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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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长达近三年的调查和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
可面对铁证和判决,她依旧顽抗不认罪,满心委屈,这份倔强的背后藏着怎样的执念,她最终又会迎来怎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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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场枪响,留嘶吼
由于程春莲犯受贿罪,受贿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维持原判。
当法官宣读判决结果的那一刻,这个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女明星,彻底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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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瘫倒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反复大喊“我没有罪”“这不公平”。
她始终无法理解,自己眼中的“辛苦费”,怎么就成了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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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凭人脉赚的钱,怎么就触犯了法律,可法律的威严,从来不会因为个人的辩解而动摇。
被关押的近三年时间里,程春莲始终没有认罪,她依旧固执地认为自己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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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4月3日,黄石郊外的刑场,寒风萧瑟。
程春莲被法警押解着来到这里,验明正身之后,执行命令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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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响的前一秒,这个曾经光芒万丈的女明星,用尽全身的力气,撕心裂肺地大喊出了那句埋藏在心底许久的话:“这不公平!”
声音凄厉,充满了绝望和不甘,却终究被一声枪响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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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倒下的那一刻,年仅三十七岁,一个本该依旧闪耀的年纪,却因为自己的贪婪,戛然而止。
成为新中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留下了一段令人唏嘘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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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春莲的一生,充满了极致的反差,从底层出身的普通女孩,到红遍大江南北的女明星,再到沦为被执行死刑的阶下囚。
她用自己的一生,演绎了一场从云端坠落地狱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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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那句“这不公平”,是对自己命运的抱怨,是对法律裁决的不解,却从来没有想过,真正的公平,从来都不是放纵自己的贪婪,而是人人都遵守法律。
她的悲剧,不仅是她个人的遗憾,更给所有身处名利场的人,敲响了一记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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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讯: 中华网热点新闻——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红遍大江南北,枪毙前大喊: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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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程春莲一帘惊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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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陈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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