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可恋爱时谁不是戴着面具跳舞?直到那扇同居的大门关上,你才惊觉:这哪里是嫁了个白马王子,分明是养了个“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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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11个小时前,我盯着客厅那副惨状,简直哭笑不得。那个在外头人模狗样、头发梳得苍蝇都得劈叉的“精致男神”,一进家门就现了原形。沙发成了他的私人衣柜,外卖盒在茶几上盖楼,最绝的是那神出鬼没的袜子,床底蹲一只,沙发缝藏一只,卫生间门口还明目张胆地躺着一只,我每天跟在他屁股后头捡,活像个收破烂的“寻宝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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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抓狂的是他那无处安放的“幼稚病”。对着镜子挤眉弄眼,把自己当绝世帅哥;打游戏激动得恨不得把键盘敲碎;洗澡时开个人演唱会,调子跑得连导航都找不回来,他还自我感觉良好。有回我正敷着黑面膜,他冷不丁凑过来做鬼脸,吓得我差点当场“去世”,他却笑得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小学生,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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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我也崩溃过,为马桶圈、为脏袜子吵得不可开交,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直到那次生理期,疼得我直不起腰,看着乱糟糟的屋子心里更是堵得慌。没成想,这“逆子”也有转性的时候。他没顶嘴,默默端来热水、塞好暖水袋,手脚麻利地把屋子收拾得焕然一新,末了还小心翼翼地认错。那一刻我算是明白了:男人在外头披荆斩棘,那是不得不装的“硬汉”;回了家,在你跟前卸下盔甲、露点丑态,那是把你当成了最安全的避风港。
如今的日子,依然是吵吵闹闹、互相嫌弃。他袜子照扔,但也记得我的生理期;他唱歌照跑调,但我晚归时粥是热的、灯是亮的。这大概就是同居的真相吧:哪有那么多不食人间烟火的童话,能见过彼此最邋遢的样子,还能互相包容、甚至觉得有点可爱,这才是真爱落地生根。毕竟,恋爱看的是五官,同居看的可是三观,您说是这个理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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