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武汉,一则消息打破了初春的平静:34岁的医学博士郑刚,在第五次捐精时猝死于取精室。这个从湖北鄂州山村走出的寒门贵子,曾是全家的骄傲,却在11天内连续5次捐献精子,最终生命定格在实验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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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失爱子的老父背着重达30斤的材料四处奔走,将涉事单位告上法庭索赔400万,这起全国首例捐精猝死案,最终的判决却让所有人始料未及。
郑刚的人生,活成了寒门学子最励志的模样。1977年出生于鄂州临江乡的他,父母都是目不识丁的农民,却认准了"读书改变命运"的理。
1993年,郑刚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高中,哥哥也同年考上大学,兄弟俩的学费成了压在老郑身上的大山。为了供孩子读书,老郑天不亮就外出打零工,中午就着榨菜啃馒头,干到深夜才回家,硬是靠一身力气扛下了两个孩子的求学路。
1996年高考前的一场高烧,让郑刚与顶尖学府擦肩而过,最终考入三峡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带着父母借来的5000元学费,还有哥哥辍学打工的牺牲,郑刚踏入大学校门,便把"拼命"刻进了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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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回忆,郑刚永远是最后一个离开自习室的人,路灯下捧着医学典籍一看就是几小时;生活上更是抠到极致,一米七八的个子体重不足55公斤,常年就两件衣服,一日三餐几乎全是素菜。
这份拼劲换来了实打实的成绩:大学期间三次一等奖学金、年年三好学生、光荣入党,每次领奖学金只留100元零花钱,其余全寄回家。
2001年毕业分配至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两年拿下医师资格证,7年晋升主治医师,2008年考入武汉知名高校攻读外科学硕士,2010年继续攻读博士,一路顺风顺水的郑刚,成了村里人眼中"光宗耀祖"的典范。
谁也没想到,一次公益之举,竟成了生命的终点。2010年12月,郑刚就读的高校刚试运行人类精子库,正动员校内优秀学生捐精。
作为研究生会主席,也出于医生的职业认知,郑刚觉得这是造福不孕不育家庭的好事,在妻子的支持下签署了捐精知情同意书。这份文书里明确写着"捐精前禁欲2至7天",而郑刚的各项体检也全部合格,顺利成为捐精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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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4日,郑刚完成第一次捐精,随后在1月19日、22日、25日接连捐献,11天内完成4次,第五次走进取精室时,意外发生了。
上午11时进入取精室的他,一个多小时后仍未出来,工作人员进门后发现,郑刚已倒在地上神志不清、浑身抽搐。尽管立即送往几百米外的急诊室,又转至同济医院抢救,但最终还是无力回天,34岁的郑刚就此离世。
远在深圳打工的老郑接到学校电话时,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噩耗。平生第一次坐飞机,却是为了给风华正茂的儿子奔丧,看到儿子冰冷僵硬的尸体,老郑当场哭倒在地。
更让他崩溃的是,得知儿子11天内连续5次捐精,这个一辈子老实巴交的农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为儿子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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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第二天,校方提出人道主义赔偿8.8万元,免除郑刚妻子的学费生活费2万元,并承诺解决其工作问题。老郑签下协议后,提出将儿子遗体带回老家尸检却被拒绝,最终遗体由儿媳签字后火化。
整理儿子遗物时,老郑看着那几件旧衣服、翻卷边的医学书籍和密密麻麻的笔记,再次痛哭到晕厥。
冷静下来的老郑开始质疑儿子的死因:郑刚身体一向健康,无任何疾病征兆,捐精在国内外都无死亡先例,为何偏偏发生在儿子身上?他认为学校的宣传、医院的动员、生殖中心的救治不及时和运行不规范,都是导致儿子死亡的原因。
于是,老郑背着重达30斤的材料四处奔波,将高校、附属医院、生殖中心三方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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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全国首例捐精猝死案的审理,牵动着所有人的目光。法院原审给出了明确判决:
其一,本案为侵权纠纷,但郑刚与三被告均无过错,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其二,郑刚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捐精是自愿校外行为,非学校组织,学校与附属医院无责;
其三,根据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生殖中心虽无过错,但需分担50%损失,共计191752.5元。
法院同时指出,生殖中心的人类精子库符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各项标准,试运行经卫生部门批准,取精过程属于隐私行为,工作人员无法提前预判风险,且发现异常后及时抢救,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老郑夫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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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耗时许久的维权,最终以老郑的败诉收场。这个背着重物四处奔走的老父亲,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中,又添了一层无奈。郑刚的离世,成为我国捐精史上首例猝死案例,也让人们开始关注捐精的规范与尺度。
专家表示,捐精本身对健康无危害,且对捐精者的年龄、身体状况要求严苛,郑刚作为医生自身也了解身体状况,但其11天内连续5次捐精,明显违背了"禁欲2至7天"的规范,过度透支身体才是悲剧的根源。
从寒门贵子到医学博士,郑刚的一生短暂却耀眼,他的勇于奉献值得敬佩,但凡事过犹不及的道理,也因这场悲剧被刻得更加深刻。
而这起全国首例捐精猝死案,也为相关机构的规范运行敲响了警钟,让公益之举的背后,多了一层对生命的敬畏。
文系社会新闻/真实案件改编,本文图/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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