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一个被关了11年的“杀妻犯”,刚在牢里熬成白头,突然有人拍他肩膀说:“你老婆找来了!”——这不是狗血剧,是真实戳中无数人的佘祥林案。25年前他被定故意杀人,判了15年,结果服刑11年时,以为早就死透的妻子突然带着娃回村,直接把当年的“铁案”砸得稀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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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原本是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的普通人,1966年生,在派出所当治安巡逻员,工资没多少但好歹稳定。娶了张在玉,生了个女儿,日子紧巴巴但能过。可张在玉有精神病,时不时发作,全靠佘祥林照顾,家里虽然累,但也没散。
1994年1月20日,张在玉突然不见了。佘祥林找了好几天没影儿,张家亲戚就开始怀疑他,尤其是岳母,一口咬定他嫌弃老婆病重。几个月后,4月11日,镇上吕冲村水塘捞出一具女尸,烂得不成样,但身高、裤子跟张在玉像,肚子上的疤痕也跟她生孩子时留的对上了。
张家直接认了尸,警方立马把佘祥林抓了。那时候DNA技术贵,张家穷,根本没做鉴定。警方就靠亲属指认和一些间接证据定案,佘祥林起初不认,但审讯熬不住,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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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拖了好几年。1994年4月28日,佘祥林被批捕进看守所;10月13日,原荆州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他故意杀人,死刑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不服上诉,1995年1月6日,湖北省高院觉得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后来行政区划变了,案子转到京山县法院。1998年3月31日检察院起诉,6月15日法院改判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佘祥林就进了沙洋监狱服刑。
家里彻底乱了套。母亲六十多岁,到处跑着喊冤,身体垮得不行;女儿才六岁,上小学被同学指指点点,叫她“杀人犯的女儿”,成绩掉到底,初中没念完14岁就辍学打工;大哥佘锁林丢了村治保主任和预备党员资格,改干邮递员,月入一千多,还得养家帮弟弟喊冤;两个弟弟受不了村里人闲话,跑去广东深圳打工,一年都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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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在牢里没闲着,天天写申诉信寄给法院检察院,表现好还获了减刑,但冤情一直没翻。服刑11年,他从三十多岁的小伙熬成了头发花白的中年人,腰也疼颈椎也不好,眼睛还出了问题。
2005年3月28日,转折点来了!张在玉突然回村,还带了个10岁的男孩。原来她发病后离家乞讨,流浪到山东,被一个老人收留,后来嫁给老人的儿子,生了这个孩子。记忆慢慢恢复后,她想起老家,多次写信但地址不对没寄到,这次干脆带现任丈夫和儿子回来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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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一眼就认出她,大哥佘锁林过来一看,当场懵了——这真是弟媳啊!消息传开,京山县公安局和法院赶紧核实,确认当年的女尸根本不是张在玉。荆门市委立马重视,责成纠错。
3月29日,荆门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4月1日,佘祥林取保候审出狱,算下来已经关了4015天;4月13日,京山县法院开庭重审,直接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无罪后,佘祥林拿到了国家赔偿,2005年9月2日领到70余万元,包括法院和政府补助。他用这笔钱帮女儿成了家,赡养老父亲。试着跟张在玉相处,但分开11年,感情早就没了,她有新家庭,两人就补办了离婚手续,各过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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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张在玉回了山东,佘祥林留在老家。女儿打工多年,生活稳定,但早年辍学影响太大,好多机会都错过了;佘祥林身体落下一堆病,腰颈椎疼得厉害,眼疾也难治,曾去广东佛山免费治疗,但效果一般。
这案子其实暴露了当年不少司法问题——刑侦技术落后,证据链不严,审讯靠口供,亲属指认就当关键证据,连“有罪推定”的老毛病都没改。后来最高法也反思过,强调要维护人权,不能光靠主观判断,不然真能毁了一个人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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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说他不恨人,没想到事儿会变成这样,但一想起牢里的日子,眼圈就红。家人上访多年没白费,可代价太大了——母亲没等到昭雪就走了,女儿的人生也被耽误了,自己的青春更是全耗在了牢里。
参考资料:新华社《佘祥林案:沉冤昭雪背后的反思》;人民日报《佘祥林案的法治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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