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行政纠纷,很多人纠结该选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其实两者本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像“家里人商量解决”;行政诉讼是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是“外人断家务事”。选对途径能少走弯路,关键得看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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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明确,有些案件法律规定必须先复议再诉讼,比如纳税争议、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纠纷、审计决定不服、治安管理处罚上级裁决、专利复审、工伤保险案件、价格违法处罚等。这类情况不能直接去法院,必须先过复议这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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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争议性质。如果觉得行政行为不合理,比如处罚过重、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选行政复议更合适。复议机关能同时审查合法性和合理性,更容易推动行政机关内部纠错;如果认为行政行为完全没法律依据、程序违法,或者想靠司法权威终局解决,就选行政诉讼。法院对合法性审查更严格,判决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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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效率也很重要。想快速解决的选复议,一般60日内就能出决定,复杂案件不超过90日;行政诉讼一审通常要6个月,周期长得多。而且复议不收费,申请也方便——现在很多司法局能网上或微信提交材料,邮寄也可以,不用跑现场;诉讼要交诉讼费,大多得亲自去立案,耗时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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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还有些隐藏优势。比如立案率比诉讼高,法院有时候会不收材料不立案,而复议机关不敢轻易这么做,不然可以告复议机关要求立案。另外,复议后再诉讼能把原机关和它的上级列为共同被告,更容易引起重视,还能跳脱当地法院的管辖,避免“官官相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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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复议也不是完美的。如果复议维持原决定,再诉讼就得对抗原机关和上级,难度更大;要是原行政行为有瑕疵,复议机关可能在程序中弥补,后续诉讼就不好再提。而且复议大多是书面审理,很少听证,没法当面和复议机关沟通,审理质量不如诉讼庭审。
选的时候先问自己三个问题:案件是不是必须先复议?是合理性还是合法性问题?时间急不急、需不需要强外部监督?如果是合理性问题、时间紧、上级可能公正处理,就先复议;如果是合法性问题、涉及重大利益、地方干预明显,就直接找法院。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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