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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于2026年2月2日发布警情通报:成都市公安局接上级指定管辖,依法对刘某(男,50 岁)、巫某某(男,34 岁)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相关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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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再次发布警情续报:
刘某、巫某某因涉嫌犯罪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本人申请,2026年2月14日,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刘某、巫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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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看来,这个案件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提前出所制度初步呈现。
这个制度目前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但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明确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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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出所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执行。被拘留人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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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以羁押为原则,以非羁押为例外的形态下,这一制度非常有必要。
我前几天还在朋友圈感慨:
今年春节不用到看守所“慰问”。专职从事律师6年,尽管专业是行政法,但不可能不接触一些刑事案件,特别是一些“法定犯”,为人白谤辩冤是天下第一公理。2025年在检察院作出了3个相对不起诉,在公安取保的6人,其中1个已经撤案。还有3个在等法院的判决,但均已取保候审。新年取保第一案已经在1月份完成。2026年春节竟然是6年来唯一不用“探监”的一年。往年每到这个时候,都会去看守所,看望那些在押当事人,提供情绪价值。律师这份职业,偶尔治愈,常常减轻,总是安慰。2026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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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来,我还是格局太小了,因为毕竟在押人员太多了。
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5年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显示: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00余万件,判处生效被告人140余万人,案件数量和人数同比均下降。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加强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全面审查,依法不批捕38.8万人、不起诉40.2万人。
全国检察长会议通报: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0.4万人,提起公诉127.2万人。
简单算一下,大约每年在看守所人员为230万,而这里面又有近80万最终因为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而走出了看守所,占到了近四成的比例。
就我看来,这部分完全具备依申请、提前出所条件。
平时在家里待着,警察随传随到,这应当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
2026年我的梦想就是: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增加提前出所制度。
大家一起来呼吁。
2026年2月1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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