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号那天下午,广东茂名高州石鼓镇一家银行门口,一个扛着黄色编织袋的拾荒老人正低头赶路。
他走得慢,背佝偻着,袋子里大概率装的是些瓶瓶罐罐,靠这些东西换几块钱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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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粤K牌照的摩托车从后头靠上来,没有按喇叭,也没有绕道,而是故意放慢速度贴着老人走。
等到差不多齐平的位置,骑车的人抬脚就踹,冲着老人后背来了一下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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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当场就趴下了,整个人扑倒在旁边一辆三轮车后面。
裤子臀部位置直接裂开,一只拖鞋飞出去好远,袋子里的东西撒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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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趴在地上好半天都没爬起来。
摩托车呢?
一拧油门跑了。
这事要是到这里就结束了,已经够恶劣了。
偏偏还有更让人受不了的摩托车上不止一个人,后面还跟着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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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拍得很完整,从靠近到踹人到逃跑全程记录。
老人摔地上那一刻,背景音里传出来一阵笑声。
不是紧张的笑,是那种看热闹看得开心的笑。
据高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有关部门获得的消息,这伙人一共三个,一个骑车一个坐后座一个跟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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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路过顺手欺负人,三个人分工明确有人动手,有人记录,有人配合。
视频12号传到网上,13号就搜不到了。
但事情已经压不住。
华商报记者13号下午联系石鼓派出所,得到的答复是“已接到报警,情况已掌握,老人身体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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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记者追问骑车的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为什么踹人、调查进展如何,民警说会有高州市公安统一回复。
石鼓镇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也说了句耐人寻味的话:他们“暂时还没有辨别出来是哪位老人”。
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是什么?
一个在当地长期活动的拾荒流浪人员,被人当街踹倒,事发两天了,官方连他是谁都还没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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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说这个老人没有固定住所,常年在石鼓镇附近转悠,精神状态不太好,饿了就翻垃圾找吃的,累了就在路边躺着。
跟人打交道的时候只会笑,从来不招惹谁。
到了2月14号,处理结果终于出来了。
三个人全部到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动手踹人的那个被刑事拘留,另外两个拍视频起哄的受到行政处罚。
老人也被送去做了身体检查,确认没有大碍,相关部门还上门慰问了。
这里头有个值得注意的点。
三个人做的是同一件事,但处理结果不一样。
踹人的那个够得上刑事犯罪的标准,涉嫌的大概率是寻衅滋事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最高可以判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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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拍视频和起哄那两个,虽然没直接动手,但全程参与、事后逃跑、拍摄取乐,也不是无辜旁观者,行政处罚是跑不掉的。
还有一个细节,从13号记者采访到14号结果公布,中间不到24小时。
一开始镇上的工作人员说“不方便透露”涉事人是否成年,很多人当时就猜测可能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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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管最后是不是,刑事拘留这个处理说明公安机关没有含糊该追究的追究,该拘的拘。
回头看整件事的时间线也很清楚:12号下午施暴,当天视频上网;13号视频被删,但舆论已经发酵,警方介入调查;14号三人全部归案,处理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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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不到三天,速度不算慢。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这件事处理得还算及时,但有些东西处理结果盖不住。
一个靠捡废品活着的老人,在大街上被人从背后踹倒,裤子都摔破了,拖鞋甩出去几米远,趴在地上半天起不来。
而干这事的人跑了之后还在笑。
这种事如果不是有人把视频传上网,如果不是引起了关注,那这个连名字都没被确认的老人,大概连一句“身体无大碍”的回应都等不到。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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