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6年2月13日,新加坡海事法院判处一液化气船长14个月监禁。因该船长在一起致命液舱清洗事故后瞒报事故细节、向监管当局提供虚假信息。
事故经过源于2024 年 5 月 14 日,该气体运输船在新加坡海域开展货舱清理作业。作业前,大副未确认舱内有害气体已清除完毕,便违规下令船员入舱作业,导致 40 岁船员黄某在作业中吸入石脑油有害蒸汽,昏倒后不治身亡。
事故救援环节,泵匠提供了私自改装的非安全呼吸设备(因认为标准设备在狭窄舱室使用过于笨重),再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救援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事故发生后,船长以 “帮遇难者家属获取保险赔偿” 为名,将改装的违规呼吸设备抛入大海,同时指使船上船员向新加坡监管当局作虚假陈述,谎称黄某进入的是 “无毒气” 舱室。
涉事船员起初遵从了船长的指令,后续揭露了事故与瞒报的全部真相。船长的瞒报行为严重阻碍了官方调查,导致警方直至事故发生 9 天后,才得以采集到事故现场的关键气体样本。截至 2026 年 2 月,泵匠已因危及船员生命安全,被判处超 3 个月有期徒刑;大副因涉入案件,正等待最终审判结果;
与绝大多数海事刑事案件不同,这起案件折射出全球海事事故司法追责的深层趋势转变。过往,船长在海上事故发生后,大多面临纪律处分或经济罚款,针对事故后瞒报、伪造记录等行为作出监禁判决的案例极为罕见。新加坡此次判决清晰表明,全球海事监管机构正愈发坚定地将事故后伪造记录、瞒报谎报事故信息的行为,认定为刑事犯罪,而非普通的行政违规行为。
这一判决的影响,早已超出涉事船舶与船公司本身。液货船的安全运营,高度依赖全流程、可追溯的记录留存体系,从舱内气体监测日志、作业安全检查表,到事故专项报告,均是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组成。一旦出现“记录可被随意篡改而无需承担严重后果”的侥幸空间,整个船队乃至全行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公信力都将被动摇。
保险与海事合规领域的专家指出,该判决将大概率会改变企业对船上高级船员的培训体系与合规要求。当前,船长本就面临着日趋复杂的全球监管环境,从船舶排放管控到国际制裁合规,履职压力持续攀升,而此次判决更是进一步明确了船长在事故处置环节的个人法律风险。多位海事法律顾问预计,未来的海事事故调查中,尤其是涉及受限空间作业、危险货物运输的事故,航海日志、船岸电子通信记录、全流程安全管理文件,都将面临远超以往的严苛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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