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门口那棵老槐树叶子掉得差不多了,孙先生站在台阶下,把裁定书折了两下塞进外套内袋。纸是薄的,手是热的,心口那块压了快四年的东西,终于松了一小缝。他没再哭,也没拍照发朋友圈,就低头扫了眼手机天气——西宁当天零下3℃,风硬,但阳光清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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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得倒着说。二审裁定书是2026年1月12日当庭宣读的,西宁中院没多废话,八个字钉死:“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某那八个月实刑,李某某和吴某某的一年缓刑,还有总共28.8966万元的赔偿款,一分没少,也没拖。你别小看这零头,188966元是调解时一笔笔谈下来的,连医疗费单子、误工证明、心理疏导发票都摊在桌上核过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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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推,2025年11月一审判决出来那天,孙先生蹲在法院侧门抽烟,手指抖得点不着火。他没进宣判大厅,听见法警喊名字的声音从走廊飘出来,像一根针扎进耳膜。八个月,不是拘役,是实打实的有期徒刑——对一个穿警服的人,这已经不是“处分”,是判决。
再往前翻,2022年8月29号下午,西宁彭家寨派出所一楼女卫生间。瓷砖地冷,水龙头没关严,滴答、滴答。孙先生被拽进去的时候,右肩胛骨还没裂,太阳穴也还完好。他记得张某先推他后颈,李某某架左胳膊,吴某某踹右膝窝,三人没商量,但动作像排练过——拉门、关门、反锁。后来法医鉴定写了“右侧肩胛骨骨折,轻伤二级”,可孙先生更忘不掉的是醒来那一刻:裤子湿透,尿骚味混着铁锈味,母亲跪在旁边抖着嗓子问“谁打的”,没人应声。
有人提过,吴某某当天脚也断了,跑去西宁市中医院拍片。这事不假,2025年4月那份情况说明白纸黑字写着。但断脚和打人,是两件事。就像孙先生扫码异常,得配合核查,可没规定他不能替母亲说一句“她高血压,刚吃完药”。民警骂人,他插话劝,这算哪门子“重大过错”?裁定书里写得明白:“具有一定过错,但不构成重大过错。”——这半句话,比判刑八个月还难写。
赔偿是分两次给的。案发后先凑了10万,算是“垫底”;一审开庭前又补了188966元。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是凑整,是法院主持下,三方坐定,一张张票据过目、签字、按手印。孙先生后来翻过账本,其中一笔8200元,是他三个月心理咨询的费用。没人说这钱不该赔。
现在他住回兰州,白天帮家里打理点小生意,晚上偶尔翻翻旧手机里存的那张照片:太阳穴淤青发紫,旁边是母亲攥皱的核酸检测贴纸。他没删,也没设为屏保。就放着。像一块结痂的疤,掀开疼,不碰,它自己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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