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7岁彝族女孩代孕生双胞胎的事被曝光,她是孩子的生物学母亲;另一个18岁女孩的遭遇更让人揪心——18岁时她卖卵换了2.5万元,19岁在昆山代孕,怀孕5个月流产,直到11月才康复出院。这些案例里,代孕从不是“自愿”的简单选择,而是藏着对女性身体与尊严的掠夺。
郑爽的事大家还记得,她找代孕母亲生下孩子,可代孕母亲未必和孩子有血亲——这背后是把生育拆成“零件”交易。而更多普通女性的遭遇更残酷:有人被丈夫要求代孕帮着还30万债务,有人的女儿被盯上要“跟着妈妈赚钱”,还有人每三四个月就要尝试一次代孕,甚至不打麻药。
代孕对女性身体的伤害藏在“赚钱”的幌子下。研究显示,代孕者妊娠期高血压、静脉血栓栓塞的风险比普通孕妇高很多,前置胎盘和胎盘早剥的发生率是普通孕妇的2到6倍;为了多取卵,她们要打促排药物,可能引发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12%的人会因此终身不孕。而代孕出生的孩子,早产率、低体重率更高,6岁前重大疾病发生率比自然受孕的高40%,32%有未被筛查的出生缺陷——这都是地下机构为压缩成本,省略孕前基因检测、孕期产检的结果。
法律从不是“阻碍自由”的枷锁。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将代孕列为非法行医,2021年修订的《民法典》也用公序良俗否定了代孕的合法性。就像青岛代孕事件里,法人代表被逮捕,涉事人员终身禁止从业,这是法律对代孕的坚决打击。可有人还觉得“代孕是解决不孕的办法”,却忘了试管和代孕的本质区别:试管是母亲自己怀,代孕是把别人的子宫当“容器”——全球有1.86亿女性无法怀孕,我国不孕不育率到了12.5%到15%,可这不是“租子宫”的理由,就像需要心脏不能去抢别人的心脏一样。
伦理上的乱局更让人寒心。上海的陈女士和丈夫通过代孕生了龙凤胎,丈夫去世后,爷爷奶奶以“陈女士和孩子没血缘”为由要监护权——代孕把“母亲”拆成“生物学母亲”“代孕母亲”“法律母亲”,让孩子一出生就陷入身份困境。而那些被迫代孕的女性,她们的“自愿”早就变了味:当丈夫说“再赚30万我就能东山再起”,当父母说“全家指望你肚子买房子”,当有人盯着未成年的女儿说“以后能跟妈妈一起赚钱”,“选择”不过是压迫的遮羞布。
上官正义一直在曝光这些事,他说“女性的身体与灵魂同样宝贵,不应成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工具”。可还有很多女性没醒过来:有人觉得“代孕能快速赚钱”,有人被家庭逼着“不去他就得去”,甚至有人说“代孕合法了没关系”。可看看那些案例吧:17岁女孩的双胞胎,18岁女孩的流产,陈女士的监护权纠纷,还有那些因为代孕终身不孕的女性——代孕不是“生意”,是对女性一辈子的伤害。
更可怕的是代孕背后的产业链。地下机构为了赚钱,根本不管女性的年龄:17岁的女孩、18岁的女孩,都是他们的“猎物”。就像有人说的,如果代孕合法,你永远可能是别人的猎物——当女性的子宫能卖钱,当孩子能当“商品”,整个社会的底线都会被击穿。
代孕从来不是“民事契约”,而是对女性的掠夺。那些说“代孕是自由选择”的人,没看见背后的压迫;那些说“代孕能解决不孕”的人,没看见对女性的伤害。法律禁止代孕,不是“限制”,是在保护——保护女性不被当成“生产工具”,保护孩子不被当成“商品”,保护社会的伦理底线不被突破。
还有代孕对孩子的伤害。代孕出生的孩子,一出生就可能面临母婴分离,无法从母体获得足够营养,生长发育落后;更有甚者,因为地下机构省略产检,32%的孩子有未被筛查的出生缺陷。这些孩子的未来,从一开始就被代孕产业链改写,而他们的痛苦,从来不是“买孩子”的人会在意的。
代孕的危害远超过“自愿”的表象。它把女性的身体商品化,把孩子的生命工具化,把家庭的伦理撕裂化。那些鼓吹代孕合法的人,该看看17岁女孩的眼泪,看看18岁女孩的流产病历,看看那些因为代孕终身不孕的女性——代孕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制造更多问题的根源。
法律的禁止,不是“阻碍进步”,是在守护最基本的人权。当女性的子宫不再是“商品”,当孩子的生命不再是“交易”,这个社会才会真正尊重每一个生命的尊严。而我们每一个人,都该对代孕说“不”——不是因为“禁止”,是因为我们知道,有些伤害,一辈子都无法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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