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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支持彩礼?观点有何错漏?
最近看到法学专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和自媒体法律从业者的一场对话,内容是关于彩礼问题的。
众所周知,彩礼话题是永恒的热点。
围绕彩礼产生的各类争议的节奏,在网络上从未间断、层出不穷。
而法律层面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每当出现调整或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时,也总会引发大众的强烈反响与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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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觉得神奇的是,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在彩礼话题中,几乎都认为自己是吃亏的一方。
当然,网络上的争吵本就难以有深刻的探讨,很多人甚至连彩礼相关的基础法律规定都不了解,就盲目发表反驳言论、肆意指责。
这种情况在我的评论区里,已经是屡见不鲜了。
所以此次法学专家级别的学者聊彩礼,我十分想知道是否能带来一些独特的视角,尤其是在前几日官方刚出台文件、持续整治高价彩礼的背景下。
然而看完整个对话内容,我彻底绷不住了。
这样的观点甚至让我怀疑,是不是为了节目效果故意刻意“整活”。就像辩论赛那样,特意选择站某一方、坚定立场,而非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
否则,我实在无法理解,这种级别的法律专家为何会有这样的思路。
下面我转述一下她的观点并带着大家分析一下。
谈彩礼要分两种情况看待,该体谅女方的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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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东燕教授上来就表示:若男女两性进入婚姻后能够真正平等,无论是在家庭与事业的平衡方面,还是养育子女方面,她赞同废除彩礼。
但如果男女两性在家庭中的付出无法保持平等,那么彩礼就应分情况看待。
其中一种情况是,女方索要的彩礼实际是补贴给新婚女方,甚至会被女方带入小家庭,她认为这种情况没有反对的必要。
因为彩礼带入小家庭后,男方其实也能从中获益,此时女方将这笔钱归自己所有,可理解为对她生育子女、承担家务等家庭投入的一种补偿。也就是说,在男女两性家庭付出仍不平等的前提下,这类彩礼她能够接受。
但另一种彩礼情况,即女方父母收取彩礼后,未将其交给女方,而是用于自身养老或补贴儿子,她则明确表示反对。
她认为,女方父母这种行为属于对女儿的剥削,是不良社会现象,只是法律确实无法对此进行干预。
这类彩礼本质上是女方父母将女儿当作商品,类似“卖给”男方。
因此,男方即便有怨气,发泄在女方身上也毫无意义,女方自身其实也很可怜,而且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其身心健康大概率会受到影响,所以她不赞同这类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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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刚开头的这一段表述,就让我有些无法理解。
简单总结来说,她认为在家庭付出无法保持平等的情况下,彩礼需分情况讨论:
若彩礼直接给到女方,且女方会将其带入小家庭,那就是对女方的补偿,应当支持,且男方也能获益;
若彩礼直接给到女方父母,就不应支持,属于女方父母将女儿当作商品,但即便如此,也该体谅女方的可怜,男方不应将怨气撒在女方身上。
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就我个人而言,完全无法认同这样的观点。
同样分两种情况来说,即便彩礼直接给到女方,这也压根不是一位法律专家,应当在公开节目中支持彩礼存在的理由。
从法律层面来讲,无论家庭分工如何,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人在强调女性承担较多家庭付出时,往往会忽视男方在家庭经济负担上的付出。
从普遍情况来看,社会对男性的经济要求明显高于女性,因此所谓家庭与事业的平衡,往往只是夫妻之间分工侧重不同而已。
更何况男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存在女方承担更多家庭付出,却无法获得实际财产收益的情况。
当然,若女方因专注照顾家庭,失去了部分事业发展机会,法律也明确规定,离婚时需对承担更多家庭照料责任的一方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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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女性生育的问题,其实已经被讨论得很多了。
核心道理很简单:女性生育难道是男方的单方需求吗?
换句话说,生育子女难道纯粹是为了男方吗?但凡处理过几个离婚案件,都绝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此外,关于“男方能从彩礼中获益”的说法也站不住脚。
男方先支付彩礼,女方再将其带入小家庭供双方共用,这就能称之为男方获益吗?
这就和用自己的钱买礼物,再送给自己来表达真诚一样,十分牵强。
因此,无论是结合生活实际,还是从法律角度出发,都无法得出彩礼必须存在的结论。
比较有意思的是,她认为彩礼给到女方父母就该反对,却又强调女方很可怜、被父母当作商品,男方不应与女方置气。
不可否认,极个别地区或许确实存在这种现象。
但我们不妨换个视角思考,如果结婚时,男方父母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男方无法拒绝、也做不了主,只能要求女方接受。
此时大家对男方的评价会是什么?是“都怪男方父母太强势,男方也很可怜”,还是直接指责男方是“妈宝男”?
称彩礼是男性婚恋竞争力,认为结婚对男方更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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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继续看劳东燕教授的下一段话:
”反过来讲,若男方不支付彩礼,就根本找不到老婆,那么这类彩礼,其实就是男方在婚恋市场中提升自身竞争力的一种方式。“
她认为,这也是法律无法禁止彩礼的原因:若禁止彩礼,这类男性群体可能就彻底失去了结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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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说出一段更令人费解的言论:“为什么男方支付了彩礼,依然愿意进入婚姻状态?如果觉得自己吃亏,完全可以不支付彩礼、不进入婚姻。”
她自己作为女性,无法理解的是,“男方一方面支付10万、20万彩礼,抱怨自己吃亏;
另一方面却又捧着钱,执意要进入婚姻。”在她看来,唯一的解读就是,“进入婚姻对男方而言有极大好处,所以即便付出彩礼,也愿意坚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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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番话若是出自酒桌上侃大山的大爷大妈之口,或是网络上男权、女权对线的评论区,倒也不足为奇。
但从一位法学专家口中说出,就实在有些不妥了。
彩礼给得高,或许确实能让男性在婚恋市场中更有优势,但为什么说禁止彩礼,会让部分原本能靠彩礼结婚的男性无法结婚?
还有她所说的“男方捧着彩礼也要结婚”,是因为“婚姻对男性有好处”。
这种逻辑本质上就是认为,结婚是男性的单方需求,女性没有结婚需求。
而且婚姻只会给男性带来好处,对女性则毫无益处,不然实在无法理解她这番话的逻辑。
事实上,法律无法完全禁止彩礼,主要是考虑到两方面:
一方面是考虑到彩礼作为长期形成的风俗,难以通过强制性规定“一刀切”治理;
另一方面,彩礼的表现形式多样,即便禁止直接的金钱往来,也可能通过其他方式体现,因此只能从侧面入手、循序渐进地引导整治。
但假设所有男性都能达成共识,不再支付彩礼,难道就没有女性愿意结婚了吗?显然不可能。
面对彩礼引发的各类社会问题,不去思考如何从技术层面解决、缓解矛盾,反而用“有本事你别结婚”的态度来回应,难免带有精英阶层的叙事逻辑,实在说不过去。
反感男方双标,不解彩礼与车辆的价值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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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东燕教授还说到:作为女性,她也很反感一种现象,男方支付10万彩礼,就抱怨是“天价彩礼”;可自己买一辆10万的车,却会随口说“买了辆10万的破车”。
因为车是自己使用,所以觉得10万的车很普通,甚至称之为“破车”;但结婚时向对方支付10万、20万彩礼,却会觉得是“天价彩礼”。
可要知道,20万彩礼在汽车市场上,也只能买到一辆普通轿车,可买车主却不会觉得自己买了“天价汽车”,她无法接受这种价值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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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表述,更是直接让我看笑了。说好的女性不应被当作商品,怎么又直接将彩礼与汽车相提并论?
一件物品究竟是“天价”还是普通,难道只看绝对金额吗?
这未免太缺乏基本逻辑了。一颗大白菜卖1000块,你会不会觉得是天价?
但一辆汽车卖1000块,你肯定会觉得异常便宜,这和金额本身没有太大关系,核心在于物品本身的价值与定位。
前文已经论证过,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生活现实来看,都不存在必须支付彩礼的土壤。
凭空要求支付10万、20万彩礼,有人觉得是天价,再正常不过。
而买车本身就需要花钱,大家不会觉得买车花钱不合理,自然会出现这种认知偏差,这有什么奇怪的?
更何况,买了车之后,自己想怎么开、怎么处置,都由自己决定,难道结婚后,男方也能这样对待女方吗?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何一位法学专家会有这样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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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看下来,我感到十分失望。普通人有这样的逻辑,或许不足为奇;即便某些靠性别对立博眼球的博主说出这样的话,也早已见怪不怪。
但一位法学专家,用这样片面的逻辑进行叙事,让人完全无法接受。
如果长期秉持这样的思想,也难怪会有人频繁拿性别问题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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