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深交所官网发布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及注册会计师梁翌明、尹露露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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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函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梁翌明、尹露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天健所、梁翌明、尹露露在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或“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要性基准选择不恰当
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选择不恰当,未结合公司情况对近三年重要性持续升高保持合理关注并做出审慎的职业判断。
二、资产减值测试复核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执行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复核程序时,未核实关键参数的准确性。
三、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
未对电商平台银行账户余额执行函证程序,且替代测试底稿;记录和关键审计证据缺失;未对个别应收账款未回函事项执行替代程序,底稿记录不完整。
四、收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公司部分收入确认依据无客户签字或盖章,未关注相关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收入细节测试底稿记录不完整。
五、存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未关注对委托加工物资获取的存货异地存放证明相关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执行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出入库截止测试程序时,未关注选取样本的合理性、完整性;成本及存货底稿部分数据不准确。
六、研发费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执行研发费用审计程序时,获取的母公司研发项目原始验收报告与阶段性报告均未签字盖章,未关注相关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监管函指出,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天健所作为天力锂能2024年年报审计机构,梁翌明、尹露露作为天力锂能2024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能勤勉尽责,其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的规定。请天健所、梁翌明、尹露露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据天健所官网,该所成立于1983年,是我国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其注册地和总部设在杭州,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地设有分所。
公开信息显示,天健所开年接连收警示函,对此,读创财经曾有报道(https://appdetail.netwin.cn/dc-h5s/dc_new/newdetail?id=s6989b0f8e4b0da3882d414d9)。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吴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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