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2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年来,内蒙古积极发挥财政职能,通过健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用工保障体系和优化市场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等,多维发力帮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在此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2023-2025年)》出台。为了推动该项惠及广大民营经济经营主体的政策落地见效,内蒙古落子如飞。
落实税费房租减免政策,精准助企减负。自治区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印发《2023-2025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23年至2025年,每年度为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一个月租金。
金融扶持持续加力,畅通融资渠道。内蒙古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全区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等领域市场经营主体的融资增信支持,推动担保费率下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和保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2025年,自治区每年安排资金约7000万元,用于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和保费补助;为争取更多国家融资担保资源,对自治区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的再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引入更多金融“活水”,精准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培训与就业双向赋能,稳固发展根基。2023-2025年,自治区累计下达就业补助资金72.57亿元,持续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同时,全区各级各部门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区内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对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围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规范收费优化服务,营造优良环境。2023-2025年,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完善并公布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切实保障缴费人权益。与此同时,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多部门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共同编制自治区涉企收费“一张网”,并积极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2025年度自治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政府采购政策发力,助力企业成长。近年来,内蒙古持续督促采购人全面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政策要求,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区分别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174.8亿元、183亿元、266.4亿元,3年累计预留份额达624.2亿元;将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相关政策嵌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确保评审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在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下,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内蒙古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实现了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末,数量上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全区私营企业增至67.77万户,同比增长7.82%;全区个体工商户达222.18万户,同比增长4.8%。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和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优惠政策,进一步助力全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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