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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年,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月9日起,芦山县市场监管局就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是否做到明码标价、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进行检查。检查中要求:一是经营者诚信经营、不得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消费;二是经营者对涉及民生米、面、油等大综商品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三是节气时令、民族特色、旅游文创等商品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四是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不得超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收费,落实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截止2月13日抽查超市、药店等10余家市场主体的明码标价情况,并向经营者发放“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知书”10余份。
下一步,芦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不断加大市场经营者监督检查范围,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行为,强化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让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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