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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里举了两个例子,但我想更泛泛地讨论这个问题。
现实中,大学学位和道德品质本来就是相关的,不是说,毕业论文没问题就可以拿到学位。学校有校纪校规,违纪行为会受到处理。严重的可以开除,连写毕业论文的机会都没有,遑论拿到学位。
我赞成高校应该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并加强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处罚。对高等教育学生而言,学术道德类似于职员的职业道德,相关教育属于大学的工作。像考试作弊、论文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道德问题,都应该给予严格的处罚。
而与学术无关的其他道德的构建,应该在中小学阶段完成,不需要大学做太多的教育工作。但对于非学术的严重的不道德行为,学校也可以并应该处罚,现实也是如此。
学生有犯罪行为,高校一般都会同时给予严格的校级处罚,大部分都会开除。但如果只是接受治安处罚、轻微违法、民事侵权,校纪校规该如何介入,就值得讨论了。至少我认为,过马路没走斑马线这样的轻微交通违法,不需要被开除。
对于学校的民事侵权行为,尤其是发生在校外的民事侵权行为,个人认为,高校应该保持谦抑。公安或者法院没有得出结论,高校不应该自行处分。哪怕把人往好的方面想,辅导员也没有能力调查清楚学生在校外的行为;更何况给了辅导员那么大的权力,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最后,我非常厌恶问题描述里的那句“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别总幻想拿铜头皮带抽人,谁知道被打的会不会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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