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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个真事。
昨天我侄子问我:叔,啥叫“恶意讨薪”?
我想了半天,给他打了个比方——
你下馆子吃饭,点了一盘红烧肉,吃完抹嘴走人,老板拦住你:钱呢?
你说:我没钱。
老板报警,警察把抓走——这叫“恶意吃白食”。
但你下馆子吃饭,点了红烧肉,吃完了,钱也付了,结果老板说:我没收到啊,你再付一遍。
你说:我付过了,这是记录。
老板说:你态度不好,你这是“恶意付钱”。
——魔幻不?
更魔幻的是:这个“恶意付钱”的人,被拘留了七天。
这就是“恶意讨薪”的底层逻辑:明明是对方欠你的,你只要敢开口要,你就输了。
我妈生我的时候,难产,疼了十几个小时。
按“恶意讨薪”的逻辑,我妈这叫“恶意生娃”——
因为她生我的行为,给我奶奶造成了“惊吓”,给我爸造成了“陪产假损失”,给我自己造成了“被生出来的伤害”。
你看,只要想定你的罪,总能找到角度。
同理:
你爱国,反对分裂,有人不高兴——你“恶意爱国”。
你反腐,查贪官,有人被抓了——你“恶意反腐”。
你见义勇为,扶老太太,家属说你撞的——你“恶意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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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没?这套逻辑的妙处在于:它不问谁对谁错,只问谁在说话。
欠钱的老板在说话,讨薪的民工就是“恶意”。
贪官在说话,反腐的就是“恶意”。
骗子在说话,被骗的就是“恶意”。
谁嗓门大,谁就是“受害者”;谁有权力,谁就能定义“恶意”。
有人说:那民工爬塔吊、堵大门,这不是违法吗?
对。打人、堵路、毁坏财物,该罚罚,该判判。
问题是:你不能把“手段违法”和“目的违法”打包处理。
你喝酒开车,警察罚你酒驾。他不会说你“恶意回家”。
你打架斗殴,法院判你故意伤害。他不会说你“恶意呼吸”。
可轮到农民工,手段违法,扣的是“讨薪”这顶帽子。
明明只是维权方式过激,被包装成“维权本身就是错的”。
这就好比:
你考试作弊,老师批评你作弊,这叫正常。
老师批评你说“你恶意学习”——你冤不冤?
作弊该罚,不等于学习有罪。
讨薪过激该罚,不等于讨薪本身是恶意的。
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这句话刻在中国人骨头里两千多年了。
正名,是天大的事。
一个词歪了,整件事就歪了。
“恶意讨薪”这四个字,从根上就是歪的。
它是用“正当权利”当主语,用“违法行为”当谓语,强行捏出来的一个词。
它让欠钱的成了原告,让讨钱的成了被告。
它让违法者拥有了道德豁免权,让守法者背上了原罪。
如果任由这个词传播下去,再过十年,我们的孩子会以为——
讨薪,是违法的。
维权,是不对的。
要自己的钱,是丢人的。
最后说个朋友的事。
他在法院工作,去年处理过一个案子。
民工讨薪,证据齐全,老板赖账。开庭前,老板的律师递上来一份答辩状,开头写着:
“原告系恶意讨薪,应予驳回……”
我朋友把这句话圈出来,在旁边写了八个字:
“本案只审欠薪,不审良心。”
后来案子判了,民工赢了。
但那个老板至今没给钱。
强制执行?程序还在走。
老赖名单?还在审。
而“恶意讨薪”这四个字,至今还在各种红头文件里躺着。
名不正,则言不顺。
言不顺,则事不成。
事不成,则民不聊生。
这句话,该让更多人看见了。
第二篇:江湖/侠气风
《当年梁山好汉替天行道,如今讨薪民工被称“恶意”》
宋江临死前,最怕什么?
不是死,是怕自己死后,梁山兄弟们被人叫作“贼寇”。
所以他招安,他打仗,他给兄弟们求个正经出身。
一千多年过去了。
“贼寇”两个字没人提了。
可“恶意”这顶帽子,又扣到讨薪民工头上了。
咱翻翻《水浒传》。
林冲被高俅陷害,发配沧州。路上差役要杀他,他反抗,杀了差役。
按大宋法律:囚犯杀公差,死罪。
可施耐庵写这段,写的是“逼上梁山”。
他没写林冲“恶意杀人”。
武松杀西门庆、潘金莲,为兄报仇。
按大宋法律:私自杀人是死罪。
可施耐庵写这段,写的是“血溅鸳鸯楼”。
他没写武松“恶意复仇”。
为什么?
因为古人知道:事儿看着是一回事,理儿是另一回事。
杀人该判刑,但杀人的起因是什么?
报仇该惩罚,但报仇的冤屈谁造成的?
可是到了今天,这套朴素的是非观,怎么反而不如宋朝了?
有个农民工,姓陈,五十多岁。
在工地干了七年,老板换了四个,欠薪换了三茬。
七年,老板买房买车,儿子送出国留学。
七年,老陈的工资本上,躺着二十一万八千块的欠条。
去年春节前,老板回老家了,说年后再说。
老陈在工地门口守了三天三夜。
除夕夜,他蹲在保安室烤火,啃冷馒头。
保安问:大哥,你图啥?
他说:图个说法。
后来他上访了。
信访办的人挺好,记了他的事,说:回去等通知。
他等了四个月,等来一张《不予受理告知书》。
理由是:该事项已超过法定时效,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他不懂什么叫“时效”。
他只知道,老板欠他的钱,还没给。
于是他爬上塔吊。
他没想死。
他只是想让更多人看见。
他成功了。四万多人看见了。
他也失败了。四万多人看见他被警察带下来,送进拘留所。
拘留通知书上写着:陈某某,因恶意讨薪,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老陈不识字。
他儿子念给他听。念到“恶意讨薪”四个字,老陈问:
“恶意是啥意思?”
儿子张了张嘴,没说话。
他怎么解释呢?
他没法跟父亲说:爸,你要自己的钱,在有些人眼里,是“恶意”。
他也没法跟父亲说:爸,你守法七年,你没恶意。你只是被逼急了。
他更没法跟父亲说:爸,你没错。错的是这个词。
因为这个词,把“欠钱不还”轻飘飘带过了,把“要钱讨债”死死钉在耻辱柱上。
鲁迅写过一句话: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恶意讨薪这个词,就是怯者的刀。
它砍的不是欠薪的老板,是要钱的民工。
它骂的不是违法的人,是维权的人。
它审判的不是恶,是穷人。
一把怯懦的刀,披着法律的外衣,砍向了本就跪着的人。
这就是“恶意讨薪”的真相。
当年梁山好汉替天行道,喊的是“不反皇帝,只反贪官”。
可贪官不倒,好汉就成了“贼寇”。
今天民工依法讨薪,喊的是“不闹事,只讨钱”。
可欠薪不治,民工就成了“恶意”。
历史从来不重复,它只是押韵。
宋江临死前,怕兄弟们顶着贼寇的名头入土。
所以他招安,他跪着,他把梁山泊染成朝廷的颜色。
可他死了,贼寇的名头还是跟着他,跟了一千年。
直到今天,还有人写文章说:梁山好汉,实为盗匪。
老陈不知道这些。
他只知道,这辈子最后一次被人说“恶意”,是在拘留所里。
管教问他:知道为什么进来吗?
他说:知道,讨薪。
管教说:不是讨薪,是恶意讨薪。
他点点头,没再说话。
他没读过书。但他不傻。
他知道,有些词,是用来定罪的。
有些词,是用来沉默的。
临了,借用施耐庵在《水浒传》序言里的一句话:
“人生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五十不应为家,六十不应出游。何以言之?用违其时,事不易尽。”
用违其时,事不易尽。
人这一辈子,错过了时机,很多事就来不及了。
讨薪的人,在塔吊上等了一辈子。
等一个说法,等一句公道,等一个从“恶意”到“正当”的正名。
名不正,则言不顺。
言不顺,则事不成。
事不成,则公道不彰。
公道不彰,则人人自危。
这话,是两千多年前的圣人说的。
到今天,还没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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