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连云港市烟花爆竹
“打非治违”举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发布连云港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公告,具体如下:
一、举报范围
连云港市范围内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具体是指:
1.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或非法生产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原材料的行为;
2.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擅自设点销售、批发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居民住宅区、“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场所、超市夹层等未经许可场所及储藏室、车库、出租房屋、农村自建房、废旧厂房仓库、废弃养殖场等隐蔽地点储存并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可采取电话举报、现场举报、信件举报等,市级可通过拨打12350进行举报,县区可通过拨打属地应急管理局电话进行举报。县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信息如下:
三、举报要求
1.举报时应确保线索属实,尽可能提供违法行为的具体地点、时间、相关人员及设备等详细线索,便于核查取证。
2.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同时
今年春节期间
请广大市民要继续遵守管控规定
不在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连云港市禁燃禁放区域一览
东海县:石新路、花园路、商贸路、245省道、黄河路、黄山路、老311国道、石安河、311国道、湖东路、陇海铁路、湖西路、湖滨路、西双湖西大堤、昌平河、博世路、杨圩路、西榴村庄前路、幸福路的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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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伊山镇、东王集镇、侍庄街道全域;南岗镇南岗村、龙苴镇龙苴社区、小伊镇董集村、下车镇下车村、同兴镇同兴社区、四队镇街东社区、圩丰镇支中社区、临港产业区海滨社区、图河镇三舍村、杨集镇镇东村、洋桥农场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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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安镇:东环路以西-鹏程东路以北-五桥以北-235省道以北-硕项路以东-南六塘河以东-新港大道以南(含惠泽高级中学、第一人民医院、新城华府、新港嘉苑、武障河村、管庄村)合围区域。李集镇、新集镇、百禄镇、三口镇、田楼镇、堆沟港镇、北陈集镇、张店镇、孟兴庄镇、汤沟镇镇街所在地及堆沟新城。灌南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临港片区全域。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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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204国道、香港路、怀仁路、时代路、228国道、徐福路的合围区域;柘汪镇港区临海大道与外环路及向海延伸陆域的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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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新海电厂铁路、陇海铁路、兴云路、港城大道、郁林北路、霞辉路、文苑北路、振华东路、郁林路、云台山第小区东侧小路至马涧、新滩官庄路、双拥路、科苑南路、九岭路、瀛洲路、香海湖路、锦屏路、西门路的合围区域。
连云区:后云台山隧道交汇口、中山路、海滨大道、汇海路、平山北路、陇海铁路、万福路、港城大道、新光路、沃壤山路、云台山北麓的合围区域;烧香河沿线、海滨大道、徐新路、烧香河支流沿线的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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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区:西大堤、海滨大道、中山路、连高公路与海滨大道交叉口、南防波堤的合围区域。
开发区:龙桥路、银台路、花果山大道、黄海大道的合围区域;花果山大道、盐坨西路、松竹路、汇银路的合围区域;陇海铁路沿线、万福路、港城大道、排淡河的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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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徐新路、海滨大道、古泊善后河、烧香河的合围区域;西防波堤、海滨大道、东防波堤的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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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老环山路毗邻林场辖区(云台林场场部安置小区、林场、山场、朱麻村与开发区边界、老环山路的合围区域)。
此外,全市范围内以下地点同样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林业等重点防火区。

请广大市民群众
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管控规定
不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不从互联网、路边摊等
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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