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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徐仁标:针对海岛地区同一纠纷分属地方法院与海事法院管辖、难以一次性解纷的问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新示范项目为载体,推动两院融合联动,让司法服务满足海岛治理需求。
“以前跑一趟法院要坐两趟船、转三趟车,现在在镇上的共享法庭里,对着屏幕就把事儿办了!”拿到赔偿款的那天,浙江省岱山县衢山镇的渔民老周黝黑的脸上笑开了花。
老周是当地的船老大,出海捕鱼20余年。去年10月,他的渔船在舟山渔场作业时,与另一艘收货渔船发生碰撞,船身受损严重。维修加上停航损失要40余万元。而对方船主则提出,老周之前多收了鱼款,要求返还。双方多次协商,但仍僵持不下。
“要是搁以前,这事儿得跑舟山本岛的宁波海事法院立案,光来回坐船就要大半天,船上还有十来号船员等着开工,哪有时间耗?”老周回忆道。
转机出现在同村渔民的提醒下:“镇里的衢山法庭现在就能立案,渔业合作社还有‘共享法庭’,不用出岛就能办。”
这背后的变化,源自一次关键的建议。2025年9月,在全国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徐仁标反映了海岛群众长期以来的司法痛点:一条船上的纠纷,常常既涉及海事专门管辖,又牵扯普通民事争议,渔民往往要在地方法院和海事法院之间“两头跑”。他建议推动两院融合联动,让司法服务更好满足海岛治理需求。
这一务实建议,推动改变加速到来。老周半信半疑走进岱山县人民法院衢山人民法庭,法庭干警听完情况后当即表示:“放心,不用你来回跑。”
原来,在代表建议推动下,舟山法院与宁波海事法院迅速携手,在重点海岛法庭设立协同服务点,依托乡镇、渔业合作社共建“共享法庭”,打造“海地协作”解纷模式。
承办法官石鹏超了解案情后发现,这起纠纷既涉及船舶碰撞,又牵扯买卖合同。“要是在以前,可能得跑两家法院。”他解释道,“现在根据两院的协同机制,我们可以通过内部协作一揽子处理。”听完法官的话,老周松了口气。
考虑到双方都是渔民,出海时间不固定,法庭决定采用“两院联动”“线上调解”方式。调解当天,老周和对方船主坐在渔业合作社的共享法庭内,屏幕另一端连着宁波海事法院的法官和特邀调解员。
“大家都是靠海吃饭,抬头不见低头见。”调解员从乡情入手耐心劝说,法官则结合案情详细解读责任划分。经过两个小时的线上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货款两清,对方再一次性赔付老周15万元。
“原本以为要折腾大半年,没想到7天就解决了。”老周很快修好渔船重返渔场。更让他暖心的是,法庭工作人员还上门送来《涉渔纠纷风险防范手册》,提醒他签订书面合同、保存交易凭证。
“现在出海心里更踏实了,知道有纠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老周把自己的经历分享给周边船老大,大家都为这种便捷的解纷方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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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舟山,14家人民法庭扎根东海之上,共享法庭点位均实现两院共建共享。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宁波海事法院深化“海地协作”机制,在海岛设立海事纠纷服务点和共享法庭,建立信息共享、远程庭审等机制,实现涉海纠纷“一次受理、内部分流、本地办理”。组建由法官、船老大、东海渔嫂等参与的调解队伍,推行巡回审判、跳岛办案、线上调解等便民举措。目前,已协助化解海事纠纷200余件,让渔民“不出海岛可解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司法创新护航海洋经济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记者:宋朵云 | 通讯员: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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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周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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