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日报消息, 2月12日,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通知,在全省启动共同富裕试点申报工作。
此次试点,湖北将遵循“基础良好、特色鲜明、积极性高、示范性强”原则,遴选3个市州、10个县(市、区)分层分类先行先试,明确人均GDP、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收入倍差等申报硬性指标,市州试点所属县(市、区)不得重复申报。
此次试点周期为2026年至2027年。其间,我省将围绕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优化、区域城乡协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神生活丰富、社会治理创新六大领域,支持各地全领域系统推进或聚焦1—2个关键领域重点突破。
后续,我省将通过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共同富裕实践路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荆楚百姓,为中部地区推进共同富裕贡献湖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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