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茜
据南方日报消息,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顺丰公司”)诉店小二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构成驰名商标,被告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因弱化该驰名商标显著特征、贬损品牌声誉,构成商标侵权。
![]()
一句谐音玩梗,一纸侵权判决,20万元的赔偿金额,为“顺丰速孕”车贴的低俗营销画上了句号。法院的判决,不仅惩罚了“顺丰速孕”的侵权行径,更厘清了网络玩梗、商业营销的法律边界与道德底线。任何行为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更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顺丰速运作为快递行业的知名品牌,其商标经过长期使用与积累,不仅具有法律层面的专用权,更承载着专业、高效、正规的品牌声誉。
“顺丰速孕”将物流品牌与怀孕话题生硬嫁接,用低俗、恶趣味的谐音梗消费他人品牌价值,既打破了驰名商标与快递服务的固有对应关系,也影响了品牌多年积累的市场形象与声誉。
被告店小二公司不应把低俗、恶趣味当噱头,用谐音梗也应有底线。店小二公司辩称,“速孕”字样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消费者出于审美或趣味购买,不应定性为侵权。
![]()
但幽默的内核是善意与尊重,而非将女性生育当作玩梗素材,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以违背公序良俗为代价博眼球,这样的“创意”注定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被公众认可。
事实上,“顺丰速孕”并非孤例。马年春节,一些地方的商场大屏打出“我踏马来了”“您踏马来啦”标语。虽然本意是“踏马而上”,但“踏马”在网络语境中常被视为粗口。在面向全年龄层的公共空间使用,被家长投诉“误导孩子”,违背了公序良俗。
当下,各类谐音梗、网络热梗被频繁运用到商业营销中,部分行为打着“创意”“趣味”的旗号,游走在法律与道德的边缘。这些行为看似博得了关注,实则既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污染了公共空间,更破坏了健康的市场生态和网络环境。
此次判决给所有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都敲响了警钟。玩梗有边界,营销有底线。无论是商业营销还是日常表达,都应守住法律底线,常怀尊重之心,让创意与趣味在合法、文明的框架内生长,这样才能让市场更有序,让公共空间更清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