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棠树下听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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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李文瀚《召伯甘堂图碑》拓片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诗经·召南·甘棠》以温情笔触记载了召公在甘棠树下听讼、决讼的史实,后世称之为“甘棠决讼”,其中蕴含的亲民、便民、公正、公开等理念,对当今司法实践仍具有意义。
商代“重刑辟”“临事制刑”,导致“民怨沸腾,兵败自亡”。西周初年,召公深刻总结商朝灭亡的历史教训,践行“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治理理念,将“德”作为天命转移的重要依据,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价值导向。在这一思想指引下,司法不再单纯是国家权力的行使,更成为践行“明德”思想、安抚民心的重要载体。召公推行的“甘棠决讼”具有三重意义:其一,彰显司法亲民理念。《史记·燕召公世家》载“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与传统端坐府衙之上听讼断狱不同,召公深入民间,在百姓日常生活的场所处理案件,打破了司法与民众之间的隔阂。其二,坚守公正处事原则。召公听政断狱、处理政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即不论当事人身份高低贵贱,均秉持公正、一视同仁,实现“罚当其罪、各得其所”。其三,蕴含就地听断、以理化民的价值。召公在甘棠树下处理纠纷,让百姓就近观听、明白是非,不仅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更使百姓从中接受教育。
“甘棠决讼”作为中国传统司法文化的典范,从西周起源到历代传承与创新,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不同的特点和内涵,但以民为本、公正司法、注重教化的核心理念始终没变。立足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实践,传承“甘棠决讼”的思想内涵,既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内在要求,也是对中华传统亲民、公正、德法共治理念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具体实践。传承“甘棠决讼”理念,要从三个方面着力。
首要在于坚守其以民为本的核心要义。在司法实践中,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重大黑恶势力等恶性犯罪,依法从重从严惩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彰显法治威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真诚认罪悔罪的轻微犯罪、过失犯罪行为人,则侧重教育感化、宽缓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矛盾纠纷。针对类案背后潜藏的社会治理漏洞,主动制发检察建议,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犯罪,全方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在于秉持其公正裁断的价值追求。一方面,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规范取证,既重视收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注重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杜绝选择性取证,筑牢案件质量根基。另一方面,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要坚决推进实质化审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证据标准作出客观判断:既要强化全面审查,不仅关注有罪、罪重证据,更要高度重视无罪、罪轻线索,确保事实认定准确无误;也要开展穿透式审查,深入梳理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与事实本质,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更要坚持亲历性审查,不单纯依赖书面材料,主动开展核查、直接接触关键证据,综合把握全案事实。
最终在于推动德法共治、以法润心。一要推进精准普法,结合本地区常发犯罪类型,聚焦未成年人、农村居民等重点群体开展分类宣讲。例如,面向青少年解读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罪名,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体情境中的行为指引,让青少年真正读懂法律、理解法律。二要深化情景教育,选取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区域性高发案件,通过组织庭审观摩、开展案件回访、现场释法说理等多种形式,清晰展现违法犯罪的实际代价与法律后果,推动公众从“知晓法律”向“敬畏法律”转变。三要注重法治引导,依托出庭公诉、不起诉公开宣告等诉讼程序,同步开展法律分析与情理阐释,让当事人在参与诉讼的过程中理解裁判规则、信服司法结果,实现预防犯罪与提升群众法治素养的双重效果,让传统司法文化中的教化理念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
(作者分别为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莉 张盼)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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