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省西宁市启动有奖发票试点1.4亿元奖金惠及消费者
青海新闻网·江源新闻客户端讯 2月12日,记者从“乐购西宁 开票有奖”有奖发票及促消费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50个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之一,西宁市自2月10日起至7月31日,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八大行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个人消费者消费满100元并取得数电发票即可参与抽奖,奖金总额1.4亿元全部来自中央财政试点资金。
本次活动实施期为6个月,凡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消费的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服务,取得在西宁市注册登记的纳税人依法开具的数电发票,且票面金额不低于100元(含100元)的均可参与。购买方栏须填写消费者真实姓名,发票状态正常,均可参与。消费者可通过银联云闪付“有奖发票”专区上传发票,后期还将增加支付宝等渠道。每日最多参与5次,每月最多15次,同一张发票不得重复上传至不同平台。
活动设“即开即奖”与“定期抽大奖”两种形式。“即开即奖”设100元、80元、50元、20元四档奖项,奖金总额9800万元,3月1日起实时兑付;“定期抽大奖”设800元、500元、200元三档奖项,奖金总额4200万元,首次开奖定于3月3日元宵节,后续按月开展五次,中奖奖金经公证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消费者本人银行卡。2月13日起,消费者即可上传2月10日至28日期间发票,参与3月1日集中兑奖及首期抽奖。同一张发票可叠加参与两种活动,增加中奖概率。发票开票日期须在2月10日至7月28日之间,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发票无法通过系统核验。
资金监管方面,西宁市商务、税务、财政部门联合制定《西宁市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财政+商务+税务”联动监管机制,定期核查资金专款专用情况,严防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消费者如遇云闪付操作问题可致电95516,遇商家拒开票、延迟开票等可拨打12366税务热线投诉。
除有奖发票外,西宁市2026年将围绕“购在西宁 燃豹全季”主题,推出“跨年焕新”“春和景明”“盛夏活力”“金秋丰硕”“暖冬温情”五大主题购物季,全年策划7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覆盖汽车、家电、数码、成品油等重点领域,通过以旧换新、年货大集、线上大促等形式持续释放消费潜力,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张慧慧)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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