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以后吸取教训,切莫利用他人信任投机取巧,触及法律红线。”近日,四川省隆昌市检察院检察官向结束行政处罚的李某打去电话释法说理。此前,李某因与人合谋通过相亲骗钱被作出行政处罚,同案犯杨某、未某被法院判处刑罚,目前仍在缓刑考验期内。
2023年12月20日,曾某接到媒人李某的相亲邀约后,前去与杨某见面。经媒人授意,曾某共给杨某及其亲友团4人见面红包2400元。12月30日,杨某同母亲未某等5人前往曾某家中,后获得上门红包共计8200元。之后,杨某通过购物、修车等理由骗取曾某9400元。
令曾某没想到的是,他只是杨某众多的“相亲”对象之一,更离谱的是这个相亲对象居然已婚。这个以杨某为主的相亲团伙由李某充当媒人,杨某的母亲未某、丈夫吴某、表姐彭某充当亲友团。杨某发现“相亲”对象即使察觉被骗也不会要求退还财物或主动报警,便愈加频繁“相亲”。而李某明知杨某已婚,为获取介绍费仍选择隐瞒真相。
2024年2月,彭某由于良心不安主动到派出所交代自己参与婚恋诈骗。隆昌市公安局以杨某、未某、吴某、李某涉嫌诈骗罪进行立案侦查(因彭某仅去一次,涉案金额不大,未对其立案)。
2025年7月,该案被移送至隆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杨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故意虚构婚姻状况、姓名、年龄及工作单位,邀约上述亲友团,在媒人李某的撮合下频繁与多名男性相亲见面,通过索要见面红包、上门红包、约会礼物等方式,骗取9名被害人共计3.53万元。
经隆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9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未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因犯罪嫌疑人吴某、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且系从犯,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该院依法分别对吴某、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前不久,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吴某、李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