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运期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近期,诏安县交通执法大队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重点打击超限超载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春运环境。
2月3日上午9时许,交通执法人员在诏安县G228线深桥路段巡查时,发现3部运载盾构机盾体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所运载的盾构机盾体体型巨大,执法人员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判断这3部重型半挂牵引车可能涉嫌几何超限,遂将其拦截并进行调查。经调查,重型半挂牵引车闽DFXXX8、闽DJXXX2、闽DFXXX7所属于厦门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运载盾构机盾体,从云霄县途经诏安县欲往广东省汕头市,经勘验,这3部货车的车货总高度4.4米,总宽度6.2米,总长度26米,车货总宽度大于3.75米,均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厦门市某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大件运输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将3部车辆予以暂扣,保障道路交通运输秩序安全,引导该运输公司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上路。
2月9日,诏安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并参照《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公路路政)第102001-1序号严重情节的规定,依法对重型半挂牵引车闽DFXXX8、闽DJXXX2、闽DFXXX7分别处以1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诏安县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做好春运交通执法保障工作,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筑牢春运安全防线。(沈桐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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