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土豆被收5711元过路费,这事说复杂也不复杂,说简单也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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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月8日。
2月6日司机从呼伦贝尔装了一车袋装土豆,一路往陕西商洛跑。订单备注写着“绿通、到卸”,也就是说,这趟运输是按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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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只要拉的是目录内的鲜活农产品,整车合法装载,占比达到要求,没有超载超限,是可以免收高速通行费的。
问题就出在下高速
2月8日车到商洛南城子收费站,工作人员查验后给出的说法是:这车土豆不是普通食用土豆,而是“种子土豆”,不属于绿通免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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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很直接,包装袋上印着“优质马铃薯”“种植基地”等字样。
收费站据此认定不符合绿通条件,要求缴纳通行费57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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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1元不是小数目。对一趟长途货运来说,利润本来就薄。司机说,收货方不愿承担这笔费用,如果他自己出,这趟活基本白干,还可能倒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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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僵持,高速交警到场。结果还是先缴费。司机交了钱,但没走,滞留现场讨说法。
直到2月10日,媒体介入后,相关单位复核,承认判断有误,把5711元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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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表面上是一次误判,但真正值得琢磨的是执行过程
绿通政策本身是明确的。
国家层面早就统一了鲜活农产品目录,目的是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让菜从地里到市场少一道收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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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机来说,只要货物在目录里,整车装载比例达标,没有违法问题,就应该享受免通行费待遇。
问题在于,“是不是目录内产品”在现场怎么判断
土豆属于鲜活农产品,这是常识。
但“种子土豆”和“食用土豆”在包装、用途上确实可能存在区别。收费站工作人员如果只看包装字样,而不核对运输单据、不核对销售用途、不看实际合同,就容易把外观当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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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绿通政策认定的是“品类”,不是包装广告语。
更关键的是,同一批土豆,另一辆车在商洛其他收费口顺利走绿通。这说明标准没有统一。一个口子认定可以,一个口子认定不行,差别就在现场执行人员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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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核心问题,不是“收费站想赚钱”,而是现场认定标准不够精细
绿通政策有几个关键条件:必须是目录内鲜活农产品、车合法装载,占比一般要求80%以上、不能超载超限、查验通过。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免收费。
现实执行中,多数收费站采用“先计费、后核验、再退费”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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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全国联网计费系统是统一扣费的,出口查验后再做退费处理。
这个流程本身没问题,但一旦查验标准模糊,就会出现先扣钱再纠错的情况。
对司机来说,时间就是成本。滞留两天,少跑一趟货,损失的不只是5711元。退费解决的是账面问题,时间成本没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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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能退费,是因为被曝光。可如果没有媒体关注,司机是否有足够渠道快速复核?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往往不知道找谁申诉。执行层面如果缺乏快速复核机制,矛盾就容易积累。
到这里,话不用说得太重。
事实已经说明问题:绿通本意是减负、执行过程存在判断空间、纠错机制依赖外部关注。
对读者来说,关心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以后还会不会发生。只要执行标准透明、流程公开、复核通畅,这类争议自然会少。
一车土豆,5711元,两天时间。
事情结束了,但留下的是一个执行细节问题。
绿通政策是好政策,关键在怎么落地。
执行越标准化,争议就越少。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货车运土豆被认成种子,遭收5000多元通行费)(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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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海峡都市报(货车司机运一车土豆下高速,被收费站认定为土豆种子,需缴5711元通行费!收费站回应:是失误,可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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