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25年11月24日,在2025年度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中发现,聊城某公司生产的“银耳燕窝饮品”包装空隙率为59.3%,超出GB23350-2021要求的30%,空隙率判定为不合格。2025年12月2日,收到过度包装抽检不合格线索反馈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向当事人下达了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对已出厂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召回,对库存的该批次产品包装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24日,在2025年度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中发现,聊城某公司生产的“银耳燕窝饮品”包装空隙率为59.3%,超出GB23350-2021要求的30%,空隙率判定为不合格。2025年12月2日,收到过度包装抽检不合格线索反馈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向当事人下达了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对已出厂涉案产品进行下架召回,对库存的该批次产品包装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
以案说法
为减少浪费,避免过度包装,促进绿色消费。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第2号修改单。该标准对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包装成本等都做了强制性规定。
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规定包装要求的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处以行政处罚。
临近春节,聊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大型商超、星级酒店商务柜台、礼品专卖店等为重点场所,组织开展检查。深入核查重点违法线索,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全链条追查。
拒绝礼品过度包装,不仅是对自然资源的珍惜,也是对传统文化本真的守护。通过这一细微而具体的行动,我们能在团圆喜庆的节日中,传递更健康、更有温度的消费观念与社会风尚。
日期:2026-02-12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