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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郭婷) 2月12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第16期),汇总了截至2026年1月1日各省份评级为“特别严重(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情况,共153家。其中,62家企业为“特别严重(失信)”企业,上海邑科贸易商行等45家企业为新增企业;91家企业为“严重(失信)”企业,北京六九成德科技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为新增企业。
在本期失信评定结果中,有62家企业为“特别严重(失信)”企业。52家企业是按照2025版裁量基准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企业,其中上海邑科贸易商行、萍乡市成霞贸易有限公司、泰安市荣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为新增企业。10家企业是按照2020版裁量基准评定为“特别严重”的失信企业,其中上海竑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连相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补录企业。
在91家“严重(失信)”的医药企业中,有37家企业是按照2025版裁量基准评定为“严重(失信)”企业,其中北京六九成德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奉鑫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泽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为新增企业;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江西九州医药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是按照2020版裁量基准评定为“严重”的失信企业。
据介绍,自2025年三季度起,失信等级按照2025版裁量基准评定,此前已按2020版评定的,在其失信等级有效期内继续予以公布,直至原失信等级清零。值得一提的是,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仁翔药业有限公司、安国市普天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已纠正失信行为,失信等级清零。
国家医保局指出,价格招采信用评级主要依据行贿金额、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严重程度进行确定。根据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可采取提醒告诫、提示风险、披露失信信息,直至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或全部药品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比如,对“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涉案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对“特别严重”评级企业,采取取消其所有产品挂网和配送资格等处置措施。
据悉,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省以医药集中采购机构为主体,全面建立并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国家医保局定期通报失信行为的案源线索,在官网公布评级为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失信企业,强化社会监督。2025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对2020年建立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同步发布《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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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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