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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在榕省属公立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3号)精神,加强我省医保医用耗材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根据《福建省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现将《目录》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本次共新增耗材条目190条,涉及056-瓣膜类、185-可吸收缝线类、212-止血材料类等18个医保通用名分类。
二、工作要求
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系统更新、对照匹配等工作,加强调整前后的政策衔接与宣传引导,将政策宣贯到临床一线医护人员、管理人员,确保调整后的目录顺利落地应用。
医保部门要常态化做好医用耗材的使用监管工作,重点对临床使用多、基金消耗大以及患者负担重等的医用耗材进行监测。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临床耗材使用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调整条目自2026年2月10日起执行。
附件: 医保医用耗材目录新增条目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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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福建省医保医用耗材支付管理目录》新增条目的通知,是福建省落实国家医保支付改革、推进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其执行将对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对医疗器械/耗材行业的直接影响
1. 明确的市场增量与准入机会:新增190条耗材条目,直接为相关生产企业(特别是产品被纳入目录的企业)开辟了确定的医保支付市场。这相当于获得了进入福建省公立医院销售的“官方通行证”,尤其对国产创新耗材和原市场因医保不能支付渗透不足的产品是重大利好,将直接刺激相关产品在福建省的销量增长。
2.加剧同类产品竞争:同一通用名分类下,可能有多个厂家的产品通过医保编码对照进入支付范围。这将加剧同类产品在价格、质量、服务上的竞争。未能进入目录或未能与医疗机构成功对接的厂家,可能面临市场份额流失。
3. 价格下行压力与带量采购联动:
· 此次多个新增支付耗材目录,比如止血材料类产品为京津冀联盟带量产品,一是可以理解为为带量产品落地执行做好政策支持;二是其他进入医保目录后的耗材(尤其是临床使用多、基金消耗大的品类)未来被纳入福建省或更大范围带量采购的可能性显著增加。
· 医保局文件中明确要求对“临床使用多、基金消耗大”的耗材进行重点监测,这释放了未来可能进行价格谈判或集中采购的强烈信号。企业需做好“以价换量”的准备。
4.对于骨科骨水泥产品重点关注
脊柱接续采购在即,福建新增骨水泥产品进支付目录,相信这一轮脊柱带量骨水泥报量以及关节水泥联盟带量经销商积极性将显著提高,骨水泥厂家要积极推进准入和宣传工作,经销商也要及时拿到骨水泥授权,毕竟可以收费而且全报销,使用量将爆发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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