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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高岭路与龙湾路口信号灯通行规则的通告
为提高交通高峰期间高岭路龙湾路交叉口交通高峰期间通行效率,我支队决定于2026年2月11日启用新增的信号灯组对高岭路龙湾路交叉口进行控制,并优化早交通高峰期间(7:20~8:30)北向来车的通行规则。请通行该交叉口的车辆,按车辆类型的信号灯指示通行。
来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10日
高岭路是连接两个工业园区的货运通道,日间大型车辆通行需求较大,高岭路与龙湾路交叉口又是该货运通道上的重要交通路口,承接来华大桥和城南片区的交通流,导致交通高峰期间交通流量巨大。因大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交叉的起步时间和通行需求时间存在较大差值,我支队决定在交叉口南侧增设非机动车信号灯,早交通高峰期间(7:20~8:30)对北往东、北往南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施分别控制,最大限度疏散在桥面排队待行的车辆,并优化各方向信号灯的放行时间,以实现在一个交通信号放行周期内提高路口通行车辆数量或压缩信号灯放行周期的时间。具体如下:
1.摩托车与非机动车由北往东左转25秒后停止左转;
2.北往南直行的车辆开始放行,同时北往东左转的机动车继续通行,25秒后机动车停止左转;
3.北往南直行的车辆继续通行,同时南往北直行车辆开始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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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前期安装调试工作已经完成,将于2026年2月11日启用非机动车信号灯对高岭路与龙湾路交叉口进行控制,请通行该交叉口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按所属车辆类型的信号灯指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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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莫崇贵 三审:赖祖强
二审:龚 莫 责编:盘罗婷
编辑:罗雪涛 视频:罗雪涛
图文:李 锋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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