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网
环球新材国际(06616)发布公告,订约方已订立股份转让协议,钧衡有限合伙企业在待先决条件达成后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卖方(杭州锦辉及邵辉先生)有条件同意出售吉华销售股份。钧衡有限合伙企业乃根据钧衡有限合伙企业协议为收购事项而成立,当中深圳七色(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鸿尊有限合伙企业担任有限合伙人。
钧衡有限合伙企业由深圳七色及鸿尊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合伙人按初始百分比出资(即深圳七色出资 40%及鸿尊有限合伙企业出资60%)。根据钧衡有限合伙企业协议,合伙人向钧衡有限合伙企业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亿元。
吉华待售股份为浙江吉华(603980.SH)已发行股份合计2.02亿股,占浙江吉华已发行股本的 29.89%,当中杭州锦辉将有条件出售1.96亿股吉华待售股份,邵先生将有条件出售630.87万股吉华待售股份。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价为人民币 14.945亿元。
此外,本公司可能授出认沽期权,让本集团可增加收购事项的参与程度。根据认沽期权,鸿尊有限合伙企业有权以认沽期权价向深圳七色(或其控股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出售其于钧衡有限合伙企业最多60%的权益,而深圳七色(或其控股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将予以收购。
透过按初始比例出资钧衡有限合伙企业的成立,本公司仅须就根据收购事项应付的购买价提供部分资金。具体而言,深圳七色仅持有钧衡有限合伙企业40%权益,该比例对应本集团须向钧衡有限合伙企业出资的比例。因此,成立该实体可有效分散本集团作为吉华待售股份唯一投资者/买方的风险,而钧衡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将分担收购事项涉及的部分风险。
钧衡有限合伙企业的另一核心职能为实现风险隔离。透过将特定资产或项目(包括吉华待售股份)纳入钧衡有限合伙企业,其资产及负债与本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完全独立。钧衡有限合伙企业自身的特定风险(例如项目失败或债务违约)不会对本公司构成影响。该隔离机制有效保障本公司财务稳健,并保障股东权益。
钧衡有限合伙企业可作为独立融资平台,以自身资产及现金流作为支持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鉴于钧衡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质量相对透明,且与本公司实现风险隔离,其融资成本或低于本公司透过直接融资所产生的成本。就收购事项而言,除动用钧衡有限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拟出资的资金外,钧衡有限合伙企业亦会取得银行融资,以支付全部购买价。
收购事项基于钧衡有限合伙企业认可吉华集团的内在价值及对其未来前景充满信心,拟透过收购事项取得浙江吉华的控制权。完成后,收购事项将扩大本公司于涂料及化工行业的市场份额,对其于A股市场及全球市场的市值管理带来正面影响,从而有利本公司长远发展。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6年2月12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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