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有媒体报道货车司机拉土豆被高速收费站误判为“土豆种子”,被迫缴纳5711元通行费一事,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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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昆是一名运输土豆的司机,送土豆五六年了,从家乡呼伦贝尔装货,送往各地。2月6日,他从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免渡河镇装了一车33~35吨袋装的土豆,准备送往陕西商洛市。根据提供的订单信息截图,订单上明确写着货物为“土豆”,备注着“绿通、到卸”。
2月8日晚,杨昆抵达商洛南城子站准备下高速。下收费站时,工作人员检查车辆,认定他拉的不是土豆,而是土豆种子。无奈之下,杨昆缴纳了5711元的通行费。相当于杨昆这一趟没有赚钱,反而赔了钱。他称,送货这么多年,头一次遇到工作人员鉴定他送的不是土豆,而是土豆种子的情况。
2月10日,记者联系蓝商高速监控中心,对方称会由收费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回复。随后,杨昆回应称,南城子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称认识到自己的失误,要给他退费。
头条号作者“一案一论”@一案一论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属于违规拦截
要不是媒体介入,说不定这笔钱真就打水漂了。就算最后退了费,他耽误的时间、受的气谁能补上?高速收费站本是服务窗口,结果成了卡脖子的关卡,实在不该。
说到底,绿通是为了让农产品流通更快更省钱,如果下高速才检查,很容易就给了个别人“自由裁量”的空间,不如上高速时就确认好绿通资质,下高速直接放行,能少好多麻烦。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为通行车辆提供优质服务,不得随意拦截车辆或者提高收费标准。
收费站仅凭包装信息就将食用土豆判定为种子,违背了绿通政策的初衷,也属于违规拦截并收取费用。
事后退费仅纠正了收费错误,但没对杨师傅的损失进行弥补,收费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时间成本及额外支出等违约责任。
(零度时评综合大江网、头条号作者@一案一论)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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