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华夏早报》报道,负责惠州市大亚湾引水工程(东风段)运营的广东省桦水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桦水公司”)因长期水价未作合理调整,因此陷入了经营困境。作为保障大亚湾区域民生用水与重大项目配套的关键企业,桦水公司自2005年通水以来已稳定供水21年,总供水量约13亿吨,但面对运营成本的大幅上涨,初始核定的水价标准已沿用二十年,企业称目前已面临无力承担运营成本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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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供)
政企合作的民生工程,二十年稳定供水不间断
时间回溯至2002年,国家建设部颁布《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为市政公用设施市场化运作提供政策支持。为满足“南海石化项目”配套需求及大亚湾开发区日益增长的用水需要,惠州市政府于2003年通过招商引资,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启动大亚湾引水工程,该项目被称为大亚湾的“政治之水、经济之水、生命之水”,肩负着重大项目配套与区域供水保障的双重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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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供)
桦水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该工程投资及经营权,与惠州市政府授权机构签订《投资经营合同》,政府授予其30年特许经营权,经营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经营权将移交政府。项目建设期历时18个月,于2005年2月1日如期试通水,截至2025年12月,已连续稳定供水7634天,累计供水量达13亿吨,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了可靠的水源保障,成为政企合作先行先试的早期代表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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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供)
成本大幅上涨,水价二十载未作合理调整
记者从多方核实了解到,自2003年项目立项以来,水价构成的多项核心因素已发生巨变。据桦水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项目初始投资概算为3.87亿元,实际总投资达5.61亿元,超概1.74亿元,增幅45%;水资源费从0.025元/吨上涨至0.20元/吨,涨幅达8倍;电价从0.529元/千瓦时升至0.798元/千瓦时,上涨1.5倍;人工成本更是从每月人均962元涨至7250元,涨幅达7.5倍。
与之相对的是,项目实际供水量未能达到预期规模。根据政府主导、专家论证的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需水量为33万吨/日,但2005年至2024年二十年间,年均实际供水量仅15.91万吨/日,仅为设计值的48%。供水量未达预期导致规模效应无法显现,叠加各项成本大幅上涨,使得单位供水成本远高于现行水价,形成长期“水价倒挂”局面,企业称每供应1吨水需亏损0.75元。
按照《投资经营合同》第5.6条约定,水价应根据实际经营成本变化每五年调整一次。桦水公司于2010年首次提出水价调整申请,2012年惠州市物价局出具监审报告,建议将原水价格从0.70元/吨调整为1.297元/吨。此后,2016年和2022年的物价部门监审报告分别建议水价调整至1.55元/吨和1.16元/吨,但上述监审建议均未得到实际执行,企业长期执行2003年核定的0.70元/吨(含水资源费)标准。
多方介入协调,调价与补偿问题待解
值得关注的是,水资源费的调整属于国家政策强制性涨价,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水资源费应计入供水成本。广东省水利厅在2022年向省政府的请示中明确指出,桦水公司欠缴水资源费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原水水价未能及时调整,新增的水资源费未能依法计入供水成本。
广东省水利厅曾多次商请惠州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12月专门发函,要求惠州市有关部门依法协商、合理调整桦水公司原水水价,从源头上解决水资源费拖欠问题。2022年4月,广东省政府就此作出明确批示,要求惠州市政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合理调整原水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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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供)
惠州市大亚湾区政府在2023年1月印发的政府纪要中也明确表示,“在合理区间内调整大亚湾引水工程(东风段)的原水价格有利于桦水公司的良性运营,更好的保障大亚湾用水安全”,并同意采用协议定价方式,建议将原水价格调整为1.16元/立方米。
据桦水公司核算,自2010年首个调价年度起,因水价应调未调产生的水费补偿合计约6.191亿元。企业称,因惠州市政府一直不调整合理水价,目前已陷入无力支付到期银行本息、水资源费、运营电费及员工工资的困境,随时可能因停电导致供水中断,影响大亚湾区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民生保障与企业存续,期待合理解决方案
供水行业作为基础性公用事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公益属性强的特点,其稳定运营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大亚湾引水工程作为保障区域用水的“生命线”工程,二十年来的稳定运行为当地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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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供)
目前,桦水公司的经营困境已引起多方关注。一方面,企业坚守社会责任,在长期亏损的情况下仍保障供水不间断;另一方面,持续的成本压力与未落实的调价政策,让企业运营难以为继。如何平衡公用事业的公益属性与企业的合理经营诉求,如何按照合同约定和政策规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成为摆在相关各方面前的重要课题。
据悉,桦水公司仍在设法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希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和物价监审结论,尽快落实水价调整,并合理补偿历年价差损失。事件相关进展有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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