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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带薪年假,不应该只是停留在纸上的数字。”
2026年1月27日,一则与打工人息息相关的新闻登上多个平台热搜,引发网友们的热议。
据人社部的通报,国家即将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这是该条例自2008年实施以来的首次重大修订,距离今天已经过去了整整18年。
带薪年假,这个在一部分看来是“习以为常”,而另一部分人可能还从来都没有享受过的“法定”福利,与以往相比,又会有怎样的调整?
而从官方的介绍中也能看出,这一次,也许不仅仅只是一次简单的法规条文的改变,更像是一场迟到的“权利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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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这些年来,关于年假的话题总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而大部分能够被新闻媒体报道的,又多是一些负面的消息,比如“年底清零”、“跳槽归零”或“自愿放弃”等现象频发。
而这一次,如果报道内容能够被有效落实,那修订就能直指社会痛点,让年假从“纸面福利”真正变成打工人能够“握在手里的权利”。
一、数字背后的残酷现实:仅42%的人能休满
在讨论该不该修订、如何修订之前,先让我们来看一组扎心的数据:
2020年,人社部在全国60个城市进行过相关调查,显示达标率为60%左右,也就是说,有40%的人依然无法享受带薪年假这一法定权利。
2025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原主任吕国泉介绍,曾有调查显示,我国带薪年休假执行率仅为57%。
达标率不升反降,这是一个值得高度注意的现象。
在法制化日益完善的今天,一个本该是劳动者自动享有的法定保障权益,落实起来为什么这么难?
从劳动者层面来说,休假观念淡薄,维权意识不足,以及岗位竞争不敢请假等都是现实阻碍因素。
据相关的调查显示,在那些未休年假的人群中,有32%的员工是因工作压力“自愿”选择放弃休假,而另有45%的员工则是因企业压力“被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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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愿”,一个“被迫”,个中滋味,不知道屏幕前的朋友们是否能够体现到。
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在这些受访者中,有85%的职工表示,未休年假也未得到补偿,大多会被公司直接清零或延期后清零,而不会支付法定的三倍工资报酬。
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数职场人“不敢休、不能休、休不足”的无奈。年假,这个本应属于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在现实中却成了一种很多人触摸不到的奢侈品。
而在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对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缺乏强制约束性手段,再加上劳动监察的缺位,客观上助长了年假被虚置的现象。
就算是有假可休的那一部分打工人,也不见得多么乐观。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注意到,也许你已经在无意识中陷入了“假装休息”的牢笼而完全不自知。
什么叫“假装休息”?
通俗的说,就是虽然人是没去公司上班,可大脑依旧处于“加班”状态,并且还要不断通过电话、微信等各种线上方式,在与工作不断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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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反映,休个假比上班还累,微信群不停的呼叫,跟客户还要保持联系,表面上是被安排了“休息”,实则就是换了个地方“加班”。
02 三大颠覆性变化,这次动真格了
此次修订并非小修小补,而是从覆盖范围、工龄认定到执行机制的全方位升级。以下是三个最值得关注的颠覆性变化:
1. 覆盖范围扩大:1亿新就业形态劳动,2亿灵活就业人员可能被纳入
根据2023年的调查数据,我国包括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2025年预计会突破1亿人。此外,还有数量超过2亿的灵活就业人员 。
这一部分劳动者,通常缺乏必要的劳动保障,无法享受到双休、年休假等该有的法定福利。
这些年,国家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比如,对于外卖员,要求平台合理控制劳动强度和在线工作时长,连续送单超过4小时的,适当安排休息时间。
对于网约车驾驶员,同样规定平台企业应当确保其连续工作4小时至少休 息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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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多地已经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渠道以及失业保障的渠道。
而且,根据人社部的介绍,下一步,我国还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如果新政策最终能够通过,这意味着,超过2亿的灵活就业者和近1亿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能有机会享受到法定休假了。
这不仅是对他们权益的保障,更是对他们劳动价值的正式认可。
2. 工龄认定统一:跳槽再也不用“重新熬年限”
以往,年休假有一个现实槽点,那就是用人单位往往规定,“跳槽后年假要从零开始算”,这也是很多职场人最头疼的问题。
企业称要以“本单位工龄”为标准,要求员工重新工作满1年才能休年假。
此次修订也是对以往法律条文的明确,年假天数仅以全国累计工作年限为依据。
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均可作为有效工龄证明,新用人单位必须认可劳动者的过往工龄,擅自清零的规定无效。
简单来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你在原单位工作了2年,跳槽到新公司后,无需再等待1年,直接就能享受5天年假。
这样的规定,让工龄认定更显合理,也避免了劳动者因为换工作造成职业权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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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执行机制强制化:企业违规成本大幅提升
光有权利还不够,关键是要有保障。
现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均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个300%中包括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还需额外支付200%的工资。
此外,如果未安排年假且拒付补偿的,还需加付50%-100%赔偿金。
那么,这一次的修订在制度保障上又会有什么亮点呢?
据有关人士介绍,对违规用人单位,人社部门除了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考虑引入社会监督。
例如将恶意规避带薪年休假的企业纳入社会诚信档案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如果能在申领贷款、税收优惠等问题上,对那些不诚信企业卡卡脖子,想必震慑作用会很大。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表示,修订条例的关键应当是对其强制性的强化和分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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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带薪年休假应该阶梯式推动,以机关、事业单位、大企业为重点和优先,中型企业次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以人才竞争的市场手段为主。
然而,网友们却并不认同这一点。
事实上,在众多用人单位中,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对带薪年假的执行率本就很高,再向其倾斜没有多大意义。
反而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雇佣人员,才是急需得到关注的群体。
03 为什么现在要修订?不只是为了休息
有人也提出了疑问:18年过去了,为什么偏偏是现在推动修订?除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外,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经济逻辑。
而在过去几年里,公众围绕带薪年休假的核心议题,无非是增加休假天数和强制休假问题。
据有关专家表示,此次修订大概率是要“做加法”:
或是劳动者权益“做加法”,或是执行力度“做加法”。
不管怎么改,都是在时代推动下不得不走的一步。
这几年以来,有两个词语很热门,也是屡屡被媒体提及的话题,一个是是“刺激消费”,一个是“民生”。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落实带薪年休假,恰恰正是连接民生、就业和消费的关键节点。
让劳动者有假可休,不仅能预防长期工作带来的职业倦怠,也能通过假日旅游等方式带动文旅消费
换句话说,带薪年休假已从单纯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升级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
04 实战指南:你的年假应该这样休
了解了政策背景后,我们来看看在实际操作中,你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年假权益:
1. 工龄计算:别再被“忽悠”了
根据现行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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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累计工作”包括你在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而不仅仅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如果你跳槽了,记得向新单位提供之前的社保记录或离职证明,证明你的累计工龄。
2. 维权路径:有三条路可以走
当单位拒不安排年休假且不支付相应年休假工资时,劳动者有三条维权路径:
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或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的劳动监察队投诉,这是维权最短平快的途径。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要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未休年休假工资,司法实践中通常从应休假年度结束后的次年1月1日起算时效。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后的司法救济途径。
带薪年休假的修订,它不仅仅只是一次法律法规的调整,更是一种社会观念的转变。
过去,我们常常把“忙碌”等同于“价值”,把“休假”看作是“偷懒”。但事实上,充分的休息才能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
一个不会休息的员工,很难有持续的创造力;一个不给员工休息的企业,也很难有长远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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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向社会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
国家正在从制度层面大力推动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的休息权,让每个人都能在努力工作之余,有机会享受生活、陪伴家人、充实自我。
年假它不是施舍,而是现实权利。
希望这一次修订,能让无缘“带薪年假”的这些劳动者,辛苦工作一年后,也能理直气壮地“喘上一口气”。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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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2026-02-10 07:15发布)出台18年后,带薪年休假条例开始修订了
湖北日报(2025-07-04 16:12)东湖快语|一年过半,你的年假余额动了吗?休假不能变得让人感到惴惴不安、担惊受怕
人民政协网(2025年05月06日 10:23)以制度刚性守护劳动者权利边界—专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原主任吕国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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