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公安局
关于2026年春节假期
临时开放停车场所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春节文旅工作决策部署,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停车压力,结合珙县实际,决定开放县内部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停车场所,方便群众临时停放车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停车场所开放时间
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23日。
二、临时停车场所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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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停车须知
(一)车辆进出临时停车场地时必须减速慢行,遇有现场指挥人员的,要自觉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若无现场指挥人员的,车主应当自觉有序停放车辆,不得阻碍进出通道、不得故意阻碍他人车辆出入。所有进入临时停车场地的车辆,必须在车头显眼位置预留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司乘人员应自觉维护临时停车场地及周边卫生,若被发现乱丢垃圾杂物,现场工作人员可拒绝其车辆进场停放。
(三)司乘人员须在划定的区域临时停车和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其他非停车区域;进出过程中损坏停车场设施或其他相关物品的,须照价赔偿,属故意损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驾驶人应自觉规范停车、关好车辆门窗,并带走车上贵重物品。停车期间发生车内物品遗失或车辆刮擦损毁等特殊情况的,若无证据证明管理单位存在主观故意或者明显工作过失,管理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严禁在公交车站、消防通道、交叉路口、人行道、人行横道等禁停区域停放车辆,违者将依法处理;对堵塞道路交通、妨碍交通安全的依法予以拖移。
珙县公安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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