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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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领取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时间为1年。
从单纯关注“老有所养”向注重“老有善养”升级,按“失能等级”划线,让补贴流向最迫切的地方,既体现了政策温度,也更具科学性。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以消费补贴形式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与能自理的老年人相比,失能老年人照护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也给家庭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每月最高800元,对于许多失能家庭来说,是一笔足以覆盖部分刚性护理开支的“及时雨”,让失能老年人能够获得更优质、更稳定的专业照护,可以切实提升生活质量。
面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不仅直击“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民生痛点,还有助于构建“政策托底、市场赋能、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新生态,为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从养老行业发展来看,补贴政策搭建起消费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桥梁。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能够精准掌握失能老年人在不同场景下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服务供给的精准度。同时,养老服务消费也是促进国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方面,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将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源投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让好政策落地生根、惠及于民,必须在落实上下足功夫。不同于家电等商品消费补贴,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需要补贴对象通过能力评估之后才能享受,并且不同的服务项目补贴标准和比例也不一样,因此需要构建全链条的精准实施体系。
首先,各地在落实政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点,优化申请评估流程,确保应享尽享。比如,针对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河北明确,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提交申请,县级民政部门还将为不便线上操作的老年人提供线下协助。
其次,要强化服务供给衔接,满足多元需求。补贴政策覆盖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场景,各地需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合理确定并动态更新适用机构名单,确保服务供给充足且优质。养老机构应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需拓展上门服务能力,通过“政策补贴+专业服务”模式,让失能老年人实现“就近可及、按需选择”。
此外,好政策还需广而告之。失能老年人家庭往往信息渠道有限,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除了传统的社区公告、媒体发布,还可以组织力量深入街道乡镇、养老机构,用通俗语言讲解政策要点、申请方法和使用范围,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用上政策,不让一位老年人错过这一福利。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的是真金白银,更是民心所向;贴的是服务资源,更是治理成色。唯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件件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发挥政策引导、市场发力、社会参与的合力,才能将政策的含金量彻底释放出来,让老有颐养的美好愿景,真正照进每一位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王敬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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