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召开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宁波承接落实中央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的具体情况。
1月20日,财政部牵头印发《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等多项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构建了“投资端牵引+消费端赋能+担保端支撑”的完整政策体系。作为民营经济大市和全国首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宁波立足“补缺、扩围、加速”,第一时间制定落地方案,力争让政策红利更快、更早、更多惠及全市企业和居民。
一方面,统筹实施支持民间投资相关政策。对纳入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支持领域,但未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的部分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中长期贷款,由地方财政给予差异化贴息(其中对区(县、市)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直保业务按照0.7%贴息,对市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直保业务按照0.3%贴息),引导金融资源向基层倾斜,切实缓解经营主体中长期贷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另一方面,加力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对积极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构建金融支持消费新场景效果好的金融机构,安排部分地方财政资金用于定向奖补。同时,将宁波金融监管评级在3级及以上的所有法人城商行、农商行纳入经办机构范围,鼓励相关银行发挥地缘、人缘优势,丰富线下消费与信贷融合模式,进一步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切实提升居民消费意愿。
据悉,此次支持对象“更全面”。通过出台地方落地政策,对暂未纳入中央政策支持范围的群体提供精准支持,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政策体系。
央地协同“更给力”。各项政策可进行叠加,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同步享受民间投资担保计划与中央或地方的贴息政策;对个人消费贷款,可同步享受贴息政策与以旧换新、消费券、有奖发票等政策。
贴息流程也将全面简化,主打“无感贴息”。经办银行可实现“免跑拨付”;居民和企业只需在申请贷款时签署补充协议或通过手机银行APP操作,便可享受“免申即享”。
(中国日报浙江记者站 编辑:陈烨 通讯员:张正伟 金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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