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号,李贞秀在立法院宣誓就职,正式成为台湾第一位陆配出身的立委。这事本来挺简单——中选会公告、名单确认、程序走完,她就是合法当选的民意代表。可当天还没下台,内政部就发公文,说她得一年内“放弃大陆国籍”,不然就要解职。
问题是,大陆那边根本不认“放弃国籍”这回事。李贞秀去年真去湖南衡阳公安窗口办过,机票高铁票都留着,结果从县局到市局全说:“台湾不是外国,你不用也不许弃籍。”陆委会自己也早说过,没人成功过,这不是她不配合,是这事压根走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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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营却硬要用《国籍法》来卡她,可陆配根本不是外国人,适用的是《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条例白纸黑字写明,陆配在台居住满十年就能参选。现在倒好,一边喊新住民是家人,一边拿外国法条当大棒,打的哪门子“公平”?
更奇怪的是,有绿营立委说,如果她没交弃籍证明,行政院长卓荣泰可以不回答她的质询。这听上去像什么?像立法院不是监督机关,倒成了行政院下属部门。可宪法写得很清楚,立委质询是权力,不是施舍,跟户籍没关系。
韩国瑜没跟着起哄,也没出面帮腔,就一句话:她已依法就职,那就按规矩办事。这态度不偏不倚,也不是护谁,就是守住“选完就不能随便翻案”这个基本盘。要是今天能因户籍撤人,明天是不是也能因为政见不同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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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民调74%反对拿这事搞动作。大家其实不在乎她从哪来,只在乎规则还作不作数。一个连户籍都理不清的系统,怎么让人相信它能守住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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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她是政治靶子,我觉得她更像是块试金石——试出台湾这套制度,到底还听不听得见常识的声音。李贞秀坐在立委席上,没说话,只是把高铁票和公文一起摆出来。事情就这么摆着,谁也绕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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